(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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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总第773期) 2016年4月1日
常平镇实现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
全覆盖
为贯彻落实《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东委办发〔2015〕10号)要求,常平镇从2015年10月份起,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在短短的5个月内,实现了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全覆盖,为基层群众打造便民、高效、规范的“一站式”服务办事平台。截至2016年3月底,全镇33个村(社区)全部建成了综合服务管理中心。主要做法有:
一、重统筹,齐谋划。成立由镇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组织人事和社会事务的镇领导为副组长,党政、组织、民政等14个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常平镇村级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谋划、协调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工作。镇委书记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中心建设实施方案;镇委、镇政府各领导班子成员亲自督导驻点中心建设;镇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认真落实责任分工,其中:镇党政人大办负责牵头审查实施方案、组建小组成员、组织召开动员大会等工作;镇社会事务局负责制定方案、收集资料、上下协调、指导装修建设等工作;镇组织人事办负责制定人员分流方案,指导中心人员配置;其余各部门也相互协调,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抓规范,强服务。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全部统一名称、统一门头、统一背景墙、统一指示路牌、统一字体和颜色。各中心统一按照办公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人的标准建设办公场所,内部采用敞开式大厅设计,划分为窗口服务区、咨询服务区、投诉受理区、等候区、自助服务区等几大区域,其中窗口服务区设置党务服务、公共服务、社会事务、企业服务、业务咨询等4-9个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97项服务事项。所有服务岗位、服务事项、工作制度均上墙公示,同时根据工作实际,印制了《常平镇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服务指南》,明确中心服务权责、服务内容、服务边界。
三、重整合,强管理。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设立后,统一撤销原村(社区)的四大办(综合治理及信访调解办公室、出租屋及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城管综合管理办公室、社会公共服务与保障办公室),其服务职能全部整合到综合服务管理中心中。为规范人员管理,印发了《常平镇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人员配置工作方案》,按照“只减不增,逐步消化”的原则,将现402名“四大办”工作人员数精简至核定人数392人,同时明确中心主任由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兼任,中心工作人员聘用工作由镇组织人事办牵头实施,劳动合同统一与村(居)委员会签订,薪酬待遇按镇指导标准执行。
四、重投入,促落实。在严格落实《东莞市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资金补助实施方案》(东府办〔2013〕40号)规定的基础上,另外由2016年起每年从零星税源税收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充资助村(社区)的行政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同时,加大镇财政对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的资金支持力度,对各中心开办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500元/平方米,补助上限面积数为8平方米×工作人员数。办公设备经费按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数,由镇财政按2000元/人标准一次性补助。
接下来,常平镇将统一对全镇所有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进行验收,并对各中心工作人员管理情况进行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确保各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规范运作,切实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和“一条龙”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