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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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总第792期) 2016年9月20日
以创建“五优”窗口为目标 全力推进
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建设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东莞市2016年镇(街道)文明创建整治提升百日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切实提升我市基层公共服务水平,市民政局以创建“五优”窗口为工作目标,充分结合实际,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组织培训、现场督导、定期通报、落实资金等方式,全力推进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截至8月底,全市593个村(社区)中有547个已建成了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占比92.24%。其中,莞城、万江、石碣、麻涌、常平、黄江、大朗、樟木头、洪梅、石排、东坑、高埗、凤岗、石龙、大岭山、谢岗、松山湖等17个镇街(园区)已全面完成了建设任务,实现了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全覆盖。
一、统一场所设计,优化窗口形象。全市的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服务场所装修样式由市民政局统一设计,各镇(街)可结合实际进行适当改动,但全镇(街)的中心装修风格、标识等要实现统一。其中,中心内外标识参照《中国社区标识规范应用手册》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所有服务岗位、服务内容、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工作制度均按照统一格式上墙公示,以达到优化窗口形象的目标。
二、设置功能分区,优化服务环境。为方便群众办事,各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根据服务功能划分为等候区、窗口服务区、投诉咨询处、网上办事点等不同区域,配置必要的办公和服务设备,提供便民服务手册,进一步优化和规范服务环境。
三、健全管理制度,营造优良秩序。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通过梳理分类、优化流程,将部门服务事项分解到综合性岗位上,实现一人多能、一岗多责;通过首问事项登记、一次性告知、去向留言、公开承诺、限时办结等机制,明确服务责任,实现与群众需求的全面对接;通过建立投诉平台、开展服务满意度评价的措施,畅通服务质量监督反馈渠道,促进服务水平的提升,营造优良的工作秩序。
四、强化能力提升,提供优质服务。为切实提高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市民政局先后举办了两次业务培训班,组织各镇街分管领导、党政办主任、社会事务局(办)主任、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详细解读中心的职责分工、场所建设、标识设计、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政策依据、办理流程等,并开设公共礼仪专题讲座,着力提升中心工作人员素质,树立优雅形象,提供优质服务。
五、厘清工作职责,优化服务管理。为进一步厘清镇、村两级平台的服务内容和权责边界,优化基层服务管理,市民政局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一目录、两清单”。其中,“一目录”是指《东莞市基层公共服务基本目录(2016年版)》,涵盖了镇街一级政府各部门的194项(294项子项)窗口服务事项,要求全部纳入镇街一级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两清单”是指村(居)委会依法履职清单和依法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开展工作清单。村(居)委会依法履职清单包括民主自治类、宣传教育类、社区服务类、协助管理类等四大类38项事务,要求村(居)委会依法独立完成。村(居)委会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开展工作清单包含党务、政务、公共法律、自治互助等四大类97项事务,采取“整体打包、购买服务”的方式,作为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的服务内容。通过制定职责清单,厘清基层政府与村(居)委会的权责关系,有效解决了党委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了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