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的规定,东莞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自2016年9月开始,对符合评估条件并自愿报名参评的社会组织进行了等级评估。经社会组织自评、评估机构实地评估和评估委员会审定,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了等级确认。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12日至6月17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及申诉电话:22019323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一、5A级9家,分别为:
东莞世界莞商联合会
东莞市江西商会
东莞市社会工作协会
东莞市毛纺织行业协会
东莞市电线电缆行业协会
东莞市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
东莞市质量协会
东莞市乐民社区服务发展促进中心
东莞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二、4A级5家,分别为:
东莞市酒类行业协会
东莞市安全生产协会
东莞市环境卫生行业协会
东莞市玩具和婴童用品协会
东莞市瓦蓝栈公益服务中心
三、3A级17家,分别为:
东莞市现代信息服务协会
东莞市机器人产业协会
东莞市江苏商会
东莞市物联网产业促进会
东莞市首席信息官协会
东莞市茂名商会
东莞市电子行业协会
东莞市中山大学校友会
东莞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
东莞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
东莞市互联网金融协会
东莞市企业代理服务行业协会
东莞市心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东莞市众诚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东莞市富勤复康残疾人康复训练中心
东莞市东部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东莞市展能慈善基金会
四、举报及申诉复核流程
(一)公示期间社会组织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对评估中发现问题的,可向评估复核委员会举报。申请复核和举报的,需以书面形式向评估复核委员会提出,内容应包括申诉组织真实名称或投诉人真实姓名、申诉或投诉理由、申诉或投诉要求、联系方式等。申诉复核和举报日期截至6月17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申诉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社会组织提出申请复核的,经评估复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后,由东莞市现代社会组织评估中心完成评估复核,将复核结果报评估复核委员会审议并作出复核结论。对举报的情况,由评估复核委员会负责查处。
(三)评估复核工作完成后,由市民政局确认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发布公告,正式向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并将获得4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报省民政厅备案。
东莞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