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有关社会组织:
2017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已经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及有关规定:1、凡在2017年6月30日前经我局批准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017年12月31日前经我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均应参加2017年年度检查,报送2017年度工作报告。2、凡在2017年12月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应当报送2017年慈善组织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年检(年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请各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前完成2017年度工作报告书的网上填报工作。逾期不办理的,将列入异常名录,并在东莞社会组织网公示。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东莞市社会组织网//dgnpo.macauslots.net/,咨询电话:社会团体、基金会:22019613,民办非企业单位:21669918,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大道同沙路段南侧(市中医院新院旁、八一路与松山湖大道交汇处)。
特此公告
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