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中期评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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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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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办[2015]46号)的要求,为了解2018年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执行情况,总结项目实施成效,我局委托东莞市现代社会组织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对项目开展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18年7月2日-7月16日
二、评估对象
2018年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资助的32个项目
三、评估内容
评估中心组建评估工作组,根据项目生命周期理论、项目管理要素及项目运作逻辑,建立项目评估指标体系,并根据本次评估项目的产出及效果类型设置四套指标体系。四套指标均设置满分100分,且均包含项目投入与管理、项目产出与质量及项目评价三个部分;其中项目投入与管理主要考核项目的人员配置与履职、财务管理、项目服务(具体工作)管理以及项目宣传推广等内容;项目产出与质量主要考核项目工作完成情况、项目产出质量(含过程性产出)等内容;项目评价主要通过问卷的方式向与项目有利益关系的相关主体的评价,包括服务受众、合作方、研究类项目研究对象等。四套指标的框架基本一致,但在三级指标的设置及考核的方向各有区别,请各项目组对照各自适用的指标准备相关材料。
四、相关工作要求
1.中期评估期间请各项目负责人保持电话畅通,做好时间安排,按照相关要求配合评估工作组开展评估工作。
2.2018年7月2日至7月6日为项目自评期,请各社会组织参照中期评估方案(详见附件)填写好中期自评报告及其附件,包括经费收支明细表、经费收支决算表、服务受众信息表、计划完成情况对照表、项目工作完成情况及产出统计表、利益相关方信息收集表等,并于7月6日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评估中心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资料(盖公章)于实地评估时现场交予评估工作人员。
3.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6日为项目实地评估时间,评估工作组将前往项目实施主体办公室查阅项目执行的档案资料(含财务资料),请各项目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在开展项目实地评估工作的同时,评估工作组将对项目受众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等主体以电话或现场派发问卷的方式开展问卷调查工作,请各项目做好通知各方主体接受评价的准备。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春玲(东莞市现代社会组织评估中心)
联系方式:0769-23039917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八达横街维港2座4单元801室
联系人:杨小梅(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方式:0769-22229133
附件:附件-2018年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中期评估方案.zip
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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