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收件发证业务整体迁移东莞市民服务中心的公告
作者: |
日期: 2019-12-26 |
来源: 本网 |
浏览字体: |
【大】、【中】、【小】 |
|
浏览次数:- |
|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部署,根据《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对外试运行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自2019年12月31日起,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收件发证等业务整体迁移至东莞市民服务中心(2楼综合一区D06-D08窗)办理,东莞市社会组织事务中心(原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办事窗口原则上不再对外收件发证。
根据“登记网上全流程审批+市民中心线下收件发证”的运作模式,各有关单位如需办理以下业务,请先网上提交申请(网址://dg.gdnpo.gov.cn/),待网上审批通过收到短信通知后,再到东莞市民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和领取办理结果:
1、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登记;
2、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变更登记;
3、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销登记;
4、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
5、民办非企业单位银行账号备案;
6、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备案;
7、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理事、监事备案;
8、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换发;
9、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补发;
10、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
11、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12、社会团体变更登记;
13、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14、社会团体章程修改核准;
15、社会团体银行账号备案;
16、社会团体印章备案;
17、社会团体届中负责人、理事、监事备案;
18、社会团体换届负责人、理事、监事备案;
19、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换发;
20、社会团体登记证书补发;
21、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
22、非公募基金会设立登记;
23、非公募基金会变更登记;
24、非公募基金会注销登记;
25、基金会章程修改核准;
26、基金会银行账号备案;
27、基金会印章备案;
28、基金会届中负责人、理事、监事备案;
29、基金会换届负责人、理事、监事备案;
30、基金会登记证书换发;
31、基金会登记证书补发;
32、基金会名称预先核准;
33、慈善组织的认定;
34、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查审批。
市民中心收件发证窗口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2楼综合一区D06-D08窗。
服务时间: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澳门老虎机
2019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