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电子元件行业协会、东莞市米制品商会、东莞市无线产业促进会、东莞市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东莞市性学会、东莞市营养师协会:
经查证,你单位2014年度至2017年度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2018年度至2020年度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报告,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的规定。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将你单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澳门老虎机
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名单
澳门老虎机
2022年5月25日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416室
联系部门:东莞市社会组织事务中心
联系电话:0769-22019613
附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1 | 东莞市电子元件行业协会 | 撤销登记 | 东民社罚决〔2022〕13号 |
2 | 东莞市米制品商会 | 撤销登记 | 东民社罚决〔2022〕26号 |
3 | 东莞市无线产业促进会 | 撤销登记 | 东民社罚决〔2022〕27号 |
4 | 东莞市仪器仪表行业协会 | 撤销登记 | 东民社罚决〔2022〕29号 |
5 | 东莞市性学会 | 撤销登记 | 东民社罚决〔2022〕50号 |
6 | 东莞市营养师协会 | 撤销登记 | 东民社罚决〔2022〕5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