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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3-24 12:03:5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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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全市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全省全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眼于加快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变,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民政工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推动民政领域“五大工作体系”提质增效,扎实推进东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促进共同富裕、实现千万人口共生共荣贡献民政力量。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思想精髓、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切实把握其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增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推动东莞民政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工作要求,周密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精心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着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完整、准确、全面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准确把握新征程上民政工作职责使命,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民政系统中落地生根。

(三)持续抓好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科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把政治方向关。认真做好民政宣传工作,讲好民政故事、传递民政声音、展现民政工作风采。抓紧抓实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着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及市委市政府构建“大招商”工作格局重大部署,坚持把民政职责摆进去,聚焦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发挥民政职能优势,推进健全城乡养老服务网络、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落实村民自、保护利用地名文化资源、助力招商引资等工作,以积极作为体现责任担当。

二、深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引导全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对党忠诚体现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行民政工作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在民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用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筑牢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根基。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质量。

)坚决落实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推动市镇两级民政部门上下联动、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强化整改工作作风,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加快补足从严管党治党弱项,研究制定具有建设性、长远性、综合性的工作措施,强化综合施治,推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扎实开展对属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持续巩固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成果,着力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建设,强化财力资源保障,切实把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底线兜得更牢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深入开展政治监督,加强协同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强化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民政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激励担当作为,打造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堪当大任、素质优良的民政干部队伍。加强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完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机制。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加大业务学习交流力度,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群众、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素质,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

三、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修订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修订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救助认定办法以及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方案,完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深化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加大对非本地户籍人口的临时救助力度。

十一)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健全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机制,继续提高困难群众核心救助标准,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稳步提升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保障水平。充分发挥市、镇两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救助政策衔接、资源统筹、工作协同。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依托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充分发挥“双百工程”社工力量、基层民政干部和社区工作者作用,提高主动发现能力常态化开展困难群众联系、探访、帮扶工作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

十二)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推动形成“物质+服务”救助方式,提升困难群众服务质量健全信息交换机制,与相关部门实现常态化数据共享,做好困难群众常态监测、及时预警。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探索促进救助服务供给信息与困难群众需求有效对接。

(十三)持续改善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完善流浪乞讨长期滞留受助对象寻亲送返、落户安置和疑似精神障碍流浪乞讨人员送医诊治工作机制,切实维护流浪乞讨受助人员合法权益。深化“政府+社会组织+志愿者”救助管理模式,健全街面流浪乞讨人员主动发现和快速响应机制,加强街面巡查和有效处置。持续高质量推动安置中心和治疗康复中心运营管理,不断优化受助人员生活环境。

十四)加强救助监督检查。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坚决纠治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持续巩固社会救助领域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和舆情处置工作。指导市救助管理站开展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强化特邀监督员和社会公众对流浪救助服务工作的监督。

四、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十五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研究起草或修订我市养老服务体系政策文件,逐步形成1+1+10政策体系全面建立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出台特殊困难老年人关心关爱实施方案推进落实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持续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加强公办养老机构照护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护理型床位设置比例。推动出台《东莞市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落实高龄老人补(津)贴制度。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南粤家政”工程,加强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适时出台养老护理人才激励措施

十六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聚焦老年康养,努力打造5个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示范点并给予经费资助,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资源配置更均衡、供给更优质。莞城、中堂、桥头镇街为试点,将居家养老大配餐资助范围扩大到户籍75周岁以上老年人并逐步扩展到全体户籍老年人。为独居老人组建“模拟家庭”约300户,为60岁以上、困难、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发放3000个防跌包,为500户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进行适老化改造。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创新,完善“平安铃”服务保障功能。推动出台《东莞市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让居家老年人足不出户享受“类机构”服务。

十七)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按照“市级有龙头、镇街有示范、村(社区)有场所”的工作思路,探索通过建设或引进等方式打造至少1家养老机构龙头,新增养老机构床位不少于300张,护理型床位比例达到55%以上。持续推进养老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健全完善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对措施,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确保养老机构安全运营。

五、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全面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持续加强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各类困境儿童精准保障和关爱服务情况不断提高儿童福利保障水平深入开展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加快推进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申办成立特殊教育学校,补齐机构内残障儿童特殊教育学籍短板加强示范创建和标准化建设,增强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能力提高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医疗、教育、康复、社会工作一体化水平

(十)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个案会商、联动处置、舆情应对、督查督办等工作制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标准化建设,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标准化服务指南和工作指引,加强基层儿童工作力量建设逐步健全未成年人保护级工作网络。开展市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调研,推动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力度,持续开展“书记县长话未保”活动。

二十持续加强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推动出台《东莞市收养登记轮候及评估暂行办法》,探索研究鼓励国内家庭收养孤残儿童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收养法规制度,加强收养工作信息化建设、规范化管理,预防化解收养登记风险,提升整体能力水平。

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

(二十一)持续做优做强“民生大莞家”品牌项目。建立“民生大莞家”服务项目日常督导机制,全流程跟踪落实专项资金使用。组织开展“民生大莞家”分片包格和“三进”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开展“民生大莞家”牵手共治行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节假日集中帮扶活动。打造“民生大莞家”综合服务示范点,挖掘推广“一件事不出门一日办”典型案例,评选“我最喜爱的微实事”,宣传推广一批优秀惠民项目,提升品牌知晓度。

二十二)统筹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论述进农村、进社区。开展村级证明事项清理“回头看”,巩固村级证明事项标准化改革成果。规范村级组织机构、工作事务、机制牌子设置,推动纳入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建立基层减负增效赋能常态化机制研究制定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政策,配合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深入推进望牛墩镇官洲村全国议事协商实验试点打造工作,广泛征集基层治理典型案例,积极申报创建全国基层治理创新试点单位

二十三)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研究制定《东莞市村(居)民自治工作规范指引》建立健全村(社区)组织动员体系,出台《东莞市关于规范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设置的工作方案》,加强村(居)委会下属委员会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坚持和强化党的领导规范我市村民小组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村(居)民小组治理规范村(居)民代表履职尽责,推进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信息化,持续实施基层社会治理人才培育提升工程,提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能力。探索建立乡镇(街道)议事协商制度,发布实施《东莞市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规范》地方标准,推进城乡社区协商标准化、常态化,拓宽居民群众有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渠道常态化推进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

二十四)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升级改造东莞市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依托“民生大莞家”品牌建设一批城乡社区惠民工程和服务项目,推动基层治理高质量发展。做好“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监测评估工作。落实基层社会治理统计调查制度,做好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填报更新工作。做好民政领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东莞、平安东莞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等相关工作。

七、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十五)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推动社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省社会组织党委社会组织党建“十项重点行动”。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党建管理机制,制定社会组织党组织积分考核制度,提高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效。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品牌和示范点建设,开展“莞社微心愿”公益活动,促进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牢牢守住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安全,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团结凝聚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十)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加强社会组织分类管理,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严格依法审批社会组织,持续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进一步压实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职责切实加强名称审核、章程核准、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把关,探索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初任培训工作规范社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加强社会组织注销登记审查提升社会组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二十)深化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加强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联动,推动日常监管信息和执法信息共享,常态化开展社会组织跨部门抽查审计、联合执法、联合督导,更好地发挥联合执法和资金监管机制作用。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治理社会组织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格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长效常态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等工作。常态化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提升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规范化水平。

(二十)促进社会组织作用发挥。加强市社会组织创新服务基地建设,打造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共建共治共享平台和品牌示范阵地。制定《东莞市社会组织诚信管理规范》和《东莞市社会组织品牌建设规范》,加优秀社会组织宣传力度,促进社会组织品牌建设。发挥社会组织总会枢纽作用,推动社会组织助力东莞高质量发展。加强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在招商引资、科技创新和智能制造方面发挥优势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治理、提供社会服务、助力民生保障、促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加强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管理

(二十九)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贯彻落实《东莞市殡葬设施规划(2021-2035)》,开展节地生态型公益性公墓、墓区、骨灰楼示范项目建设行动,探索开展殡仪服务站建设。完成省级殡仪馆复检认定,规范殡仪服务管理。推进殡仪馆扩容提质工程,争取完成征地等前期工作。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改进违规坟墓巡查手段,定期通报巡查情况,督促指导镇(街道)及时整改。开展公墓、骨灰楼检查,规范服务管理。开展骨灰树葬活动,倡导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加强殡葬信息化建设,实现身后事一次办。稳妥推进无人认领遗体处置。做好清明节、重阳节祭扫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

(三十)提升婚姻管理服务质效开展婚姻登记员“跨省通办”业务跟班培训,增强异地户籍群众婚姻登记服务能力。部署婚俗改革实验区全面普及阶段试点任务,继续举办婚姻家庭辅导员、婚姻颁证员技能竞赛,深化婚俗文化宣传,打造婚俗改革亮点品牌。编制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操作指引,制作颁证仪式声像教材。落实公民婚育“一件事一次办”,推进镇级婚姻登记机关建设,探索开展部分婚姻登记业务便民自助服务,实现自动填表、身份核验、个人查档等自助服务功能

(三十一)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做好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评估验收工作,建立我市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长效机制,打造一批综合创新亮点项目,提炼一批典型试点工作经验,形成符合东莞实际的产业发展路径。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范围扩大到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推动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管理加强政策宣传,实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应发尽发依托民政资金发放监管平台,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要求

(三十二)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水平强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行政区划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持续宣传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加强地名标准化建设,规范标准地名审定。建立地名管理协调机制,开展道路地名标志牌二维码设置试点,组织道路“有路无名”“有名无牌”整治工作。推动全市地名文化保护名录体系建设,深化区划地名信息成果应用,提升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水平。部署全市第五轮界线联检任务,开展东莞—深圳线联检。加强市本级并指导镇街加强界线签约委托管理,做好界桩标准化建设和界线标志物维护管理。同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宣传活动,指导边界地区将平安边界建设写入村(乡)规民约,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平安边界环境。

、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

(三十三)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强莞爱慈善驿站标准化、智能化建设,持续完善服务功能,优化运营管理,提升服务效能。推动慈善信托发展,丰富慈善信托类型。推进慈善工作示范点建设,指导开展慈善公益创投,引导社会慈善资源下沉社区。持续办好广东扶贫济困日暨东莞慈善日活动,做好第八个“中华慈善日”有关工作。加强慈善组织监管,实施“阳光慈善”工程,提升慈善行业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

(三十四)促进社会工作提质增效深入推进“双百工程”,持续加强社工站的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建设,常态化推进社工专业培训,深化“五社联动”实践,提升品牌服务质量,推动“双百工程”从“有形”向“有效”覆盖;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协作社会工作服务,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组织第十一届“岭南社工宣传周”活动,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化建设,积极推进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和激励保障工作,建设高素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三十五)加强志愿服务制度建设。持续推进志愿服务行政管理政策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加强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志愿服务信息数据归集,实现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化莞爱志愿服务,持续推进1+33+N”莞爱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将莞爱志愿者发展成为社区志愿服务的重要力量,全力擦亮莞爱志愿服务名片。

(三十六)推进福利彩票高质量发展。加强渠道统筹和布局,探索大型商业综合体渠道拓展工作。开展特色游戏玩法市场营销活动,促进市场销售,稳固主力游戏市场热度。加大网点经营服务能力培训和销售场所建设发展资金扶持力度,推进福彩队伍建设和销售场所新形象化建设工作。加强规范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落实监管检查常态化,保障福彩销售场所安全运行。整合优化宣传资源,持续扩大福彩公益品牌影响力。提升彩票公益金项目使用效益,加强和规范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十、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基础

三十)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适应“乙类乙管”新形势,严格做好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完善分级分类健康服务方案、部门联合处置应急预案,建立就医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减少重症率和病亡率。平稳有序做好殡葬服务管理,强化设施和服务保障,建立殡葬设备、殡葬工作人员全省范围协调帮扶等机制,提高殡葬应急保障能力。贯彻落实《民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在城乡社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强化社区服务管理作用。

(三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实施民政业务工作重点风险预防和处置措施清单管理。持续深入开展全市民政数据治理专项行动等工作,并对近年开展的民政领域各类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和回顾,针对问题短板和风险隐患,进一步推动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加强民政全领域全链条监管,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夯实安全基础,筑牢安全防线

三十九)做好援藏援疆、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治疆方略,积极对接受援地项目需求,加大资扶持力度,支持受援地完善民政基础设施、推动社工服务能力建设。动员引导慈善组织和爱心企业、社团及个人,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开展捐资捐物、慈善公益、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活动,丰富社会帮扶工作内容。深入开展韶关翁源县江尾镇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

(四十)加强民政法治建设。加大民政领域立法工作力度,强化立法必要性、可行性、成熟度等综合研究论证,争取推动1个条件较为成熟的项目作为民政领域立法预备项目。全面落实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意见”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各项任务要求,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整合“莞爱”志愿服务品牌,持续开展更多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继续推进民政法治队伍能力建设,有针对性举办各类法治专题讲座。切实加大法制审核力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做好复议应诉等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持续推进民政理论政策研究,充分调动整合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力量,推动调查研究更深更实。继续推进民政领域标准化建设。

(四十一)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行行政执法事项全面运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公示平台,实现立项受理、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卷宗管理、统计分析等执法全过程网上办理,形成审批网络化和案卷电子化,做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统筹开展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公墓、志愿服务组织记录及证明等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推行分级分类信用监管,全面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四十)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广东民政业务综合信息平台(一期)建设和应用推广,深化我“数字政府”“智慧民政”建设,全面推动“一网统管”新模式应用,增强业务信息化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市民政信息化建设水平。积极做好“金民工程”数据共享共用,继续深化民政数据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民政业务数据化向数据业务化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便利化,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高频事项“跨域通办”,推动政务服务向移动端、云端延伸,实现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持续构建完善民政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高民政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水平。

四十)加强规划监测评估和民政统计工作。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重点做好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和重大工程项目的跟踪监测,确保“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结合省民政厅要求,持续做好民政统计工作,强化统计监督和数据比对,不断提升数据质量。

(四十加强机关基础工作。加强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保密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档案管理等工作。统筹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推动民政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加强信访工作,深入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信访工作规章制度。

    (四十化民政领域改革创新聚焦高质量发展,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牵引,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创新,注重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积极探索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养老服务体系、基层治理现代化、社会组织管理、公益慈善制度等方面创新改革,深化粤港澳合作,对标最高最好最优,积极探索东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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