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老虎机

当前位置:澳门老虎机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规划计划

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5-07-20 07:42:54 阅读:-
【字体:

东民〔2015〕28号

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社会事务局(办),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5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澳门老虎机

2015年2月16日

 

2015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民政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加强民政法治建设,通过打基础、促规范、抓落实,努力提升新常态下民政服务保障能力。

——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和李立国部长在2015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不断加大民政法治工作推进力度,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一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各级民政部门要通过开展深入扎实的学习教育和法治实践,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念、弘扬法治精神,使全体民政干部职工争做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表率,推动民政系统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二要完善制度建设。结合形势发展需要,重点推进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社会组织、社区建设以及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出台。三要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要求,重点把握社会组织、殡葬管理等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为的实施,准确把握烈士审核、伤残评定等行政确认行为的标准,规范社会救助、优待抚恤等行政给付行为,正确履行对基层群众自治的行政指导行为和婚姻、收养等民事法律关系的行政确认行为。同时,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和资格考试,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对民政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着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临时救助、教育和医疗救助体系,整合资源,创新机制,确保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等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标工作,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继续完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切实织牢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安全网。进一步抓好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建设,并以此为平台建立核查工作统筹联动机制。完善救灾预警、应急响应等机制,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等工作。继续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继续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力争新增10个左右示范社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市基层防灾减灾能力。

——着力深化社会治理体系改革。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修订出台《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作用,力争培育发展和引进1—2家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围绕提升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质量效益和管理水平,修订出台《东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完善入驻孵化基地社会组织奖惩制度。进一步加大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和专职工作人员培训力度,重点培育一批纠纷调解类、文体活动类、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着力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和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在一些条件相对成熟的社会组织开展试点,促进社会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研究建立多部门配合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制,切实加强监管和执法能力建设。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方面: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研究出台《东莞市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通知》、《关于加强新时期下村(居)民自治工作的意见》、《关于政府在村(社区)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等四份配套文件,全面铺开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建设,设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政府购买村(社区)服务机制,加强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根据省民政厅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村(居)民自治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探索实施村(居)委会和政府部门双向考核机制,厘清政府部门与村(居)委会的权责关系。按照省新修订的村(社区)党务村(居)务公开栏模板样式,完成全市村(居)务公开栏升级改造,并继续开展“广东省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确保全市80%村(社区)达标。完善村(社区)民主协商制度,探索建立基层社会治理“四社联动”(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会力量)机制。继续实施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以奖代补”机制,争取年内按综合服务管理中心建设的要求,设立约30个社区综合服务机构。研究制定村(社区)规模调整细化指导意见,并选取部分镇(街)开展试点,继续稳妥推进村(社区)规模调整工作。在社会工作方面:按照精简效能、按需设置、循序渐进的原则,研究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对象、数量结构、配备比例、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和社工工作规范。积极推动社工带领志愿者联动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工与志愿者合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专业评估与第三方评估机制,指导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健康发展。

——着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实施意见。着力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模式,盘活现有资源,激活市场活力。加快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探索建设1间长年病人托管中心,积极构建养老、医护、康复服务相互衔接的服务模式。继续推进居家养老和“平安铃”服务覆盖面,到年底前新安装5000部居家养老“平安铃”,使享受该项服务的老人增加到11790名,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覆盖80%以上的农村社区。要大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争今年全市新增养老床位8000张,使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达31张。加快市社会福利中心改扩建项目建设,力争2015年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依据全省关于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要求,积极申报全省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单位,争取年内出台《东莞市困境儿童保障暂行办法》。要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省实施意见的要求,抓紧制订我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细则,力促全市慈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要提早谋划和认真组织开展2015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暨东莞慈善日活动,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推动慈善捐助常态化发展。大力推进和完善慈善超市建设,逐步形成资金筹措多元、惠及对象面广、救助内容丰富、发放渠道多样的慈善超市新体系。制订出台《东莞市非莞籍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施方案》、修订出台《东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和《东莞市敬老优待卡管理办法》,抓紧实施“银龄安康行动”,切实提升我市老年人幸福指数。大力拓展福利彩票销售渠道,创新销售方式,力争实现全年福利彩票销售突破29亿元大关。

——着力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继续协调解决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军人子女入学,切实解决部队官兵后顾之忧。广泛开展科技拥军、文化拥军和智力拥军活动,帮助驻莞部队解决战备、训练、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继续抓好“双百拥军行”和“幸福双拥·情定南粤”联谊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出台《东莞市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东莞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出台《东莞市军人抚恤优待实施细则》、《东莞市退役士兵安置办法》等制度文件。以爱国拥军促进会为平台,认真抓好复退军人服务中心筹建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复退军人服务和稳定工作。抓紧启动东莞市人民烈士纪念广场改造工程建设,确保8月底前完成改建任务。精心组织安排抗战胜利70周年、烈士纪念日等纪念活动。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确保参训就业率达到85%以上。继续开展为优抚对象送医送药、巡回医疗和短期疗养活动。深入研究军供、军休服务保障新情况、新特点,探索创新服务模式,进一步提高军供、军休服务保障和应急能力。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切实做好申报和迎检工作,力争蝉联全省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

——着力加强专项社会事务规范管理。依法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按照“尊重历史,照顾习惯,体现规划,突出特点,含义健康,内涵优美,规范有序,好找好记”的原则,科学规划和制定全市地方名称。建立地名命名专家咨询小组和地名命名听证会制度,听取基层意见,发动群众参与。加强监督查处非标准地名使用,形成规范有序、健康和谐的地名氛围。开展全市地名普查补录工作,建立地名档案,推动地名数字化管理。开展第三轮镇界联检工作,继续做好市镇两级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加强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确保成功创建为国家4A级婚姻登记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殡葬惠民政策,制订出台《东莞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方案》,并在2015年底前实施。完成市殡仪馆接待服务大厅建设,积极探索并力争完成焚化炉的技术改造工作。认真做好省政府考核组对我市2013—2014年殡葬改革工作的考核验收工作。继续开展“殡仪馆开放日”活动,做好清明节等重大节日宣传和祭扫服务保障组织工作。进一步落实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未成人的救助工作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形成“群防群助”的服务网络,促进全市救助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加强学生接送站规范管理,尽快修订出台《东莞市学生接送站管理办法》。

——着力夯实民政自身能力建设。全面梳理“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确保完成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科学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争取更多的重点民政项目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业务工作培训,着力提升民政工作队伍素质。加强民政资金监管,坚持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到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执法监察,确保民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手段整合各类民政业务系统,建设统一的民政业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提高民政系统行政效率和信息化水平。加强民政宣传和舆情引导能力建设,策划宣传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成效,主动发声传播民政正能量。依法加强民政信访工作,拓宽群众反映问题渠道,依法保障上访对象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着力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继续整治民政“四风”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要狠抓作风建设,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落实好各级党委(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为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相关工作另行部署)

相关文件:

相关信息

智能问答
手机版
扫一扫打开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开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