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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老虎机 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9-03-25 09:14:3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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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园区)社会事务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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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3月6日市民政局





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全国与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119”工作部署和我市“116”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着力加强执行力建设,进一步转观念、抓改革、明目标、强责任,全面履行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和专项行政管理职责,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打造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奋力开创新时代工作新局面提供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本市民政领域落地生根、结出硕果。

(二)落实党建各项工作。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狠抓主题党日落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和民政系统内部审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民政领域风清气正。

(三)加强民政执行力建设。着力加强党性修养、理顺运作机制、锤炼干部队伍、强化目标导向、健全容错机制,强提升抓工作落实的思想动力、制度动力、组织动力、奖惩动力、担当动力。继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加大最美民政人等先进典型培树宣传力度,提升民政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

二、继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四)健全社会救助制度。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落实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措施。制定《东莞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修订《东莞市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配合市医疗保障局出台相关实施方案,完善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兜底机制。制定《东莞市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实施方案》,配强社会救助工作力量,加大救助经办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基层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五)改进流浪乞讨救助。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流浪救助工作体系,开展救助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大力开展站内滞留人员寻亲服务,主动前移救助服务阵地,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继续探索救助管理新模式。开展救助管理工作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打造救助管理服务领域突出亮点。

(六)规范社会救助管理。完善园区、镇(街道)社会救助部门协调机制,适时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供养标准、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适度扩大救助覆盖面,提升救助水平。优化救助对象审核、审批、核查机制,开展救助政策落实评估和绩效评价,落实督促整改。加强社会救助系统数据库建设,推进部门数据对接与信息共享。深入开展低保领域专项治理,形成长效监督检查机制。

(七)打造民生大莞家服务品牌。加强与本市现有民生诉求受理平台的沟通,组织学习调研,借鉴成熟模式,确定基本思路,明确工作重心,制定推进方案。建立民生诉求搜集、处理、反馈、评估机制,落实队伍、场地、经费保障,开展试点运行与推广,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米问题。

三、加快发展福利慈善事业,提升民政社会服务水平

(八)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制定加强城市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制定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建立跨部门的联合监督管理和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推进机构责任保险全覆盖,推动建立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贯彻《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年内新建或改建3家养老机构,新增养老床位500张以上。

(九)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出台《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启动居家养老服务“大配餐”试点工作,逐步在全市进行推广。开展养老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推动“智慧养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和效率。发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高龄津贴,办好第九届老年人艺术节,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协助有关部门继续推进医养结合,完善社会福利中心医养结合项目方案,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

(十)完善儿童福利体系出台《东莞市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抓好村(居)儿童主任和镇(街道)儿童督导员的配备和培训。继续强化监护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主体责任。贯彻《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儿童福利机构档案管理办法》,完善社会福利中心医养结合项目方案,做好儿童福利机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十一)保障孤儿、残疾人基本生活。提高全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保障标准为 1685/.月。做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扩面并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按时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开展康复辅助器具行业情况调查摸底。协调有关单位加快社会综合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审批进度,力争第3季度动工建设。

(十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开展2019年东莞慈善日活动,鼓励发展慈善信托,完善相关政策机制,探索开展慈善信托评估工作。发挥慈善组织帮扶作用,引导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和志愿者参与精准扶贫,支持我局对口帮扶工作。

(十三)保持福彩事业平稳发展。持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投注站和中福在线销售厅服务管理,保证彩票市场安全稳健运行。

四、不断完善四社联动机制,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十四)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紧紧围绕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村(居)民自治工作落实。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铺开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出台《东莞市村(居)民自治工作规范指引》,规范完善基层民主决策、村(居)务公开、民主监督等工作。抓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和实施,努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出台《东莞市村(社区)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设置指导意见》,规范村(社区)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设置。深入开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十五)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出台城乡社区治理四社联动政策文件,鼓励社会组织和驻社区企业参与社区治理和社区公益,构建多元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完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以奖代补机制,出台《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评估办法》及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日常监管,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六个十优品牌创建评选活动,深入发掘和推广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典型经验。

(十六)推进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创新。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和省《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东莞市关于加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会同组织部门跟踪检查和综合评估贯彻落实情况。

(十七)抓好社会组织党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东莞市党支部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质量。落实《东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实施方案》,加强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打造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品牌,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

(十八)创新社会组织管理。组建市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建立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资金监管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

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动和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的实施意见》,出台《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善社会组织发展扶持政策措施。修订《东莞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出台《东莞市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发展实施方案》,加大力度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十九)严格社会组织监管。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推动减税降费,引导社会组织支持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开展抽查审计和双随机、一公开,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二十)提升社会工作效能。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全市民政兜底性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开展兜底性社会工作服务。落实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试点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修订《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考核评估实施办法》《东莞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完善购买社工服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分领域制定社工专业服务指引。继续落实牵手计划工作任务,指导5家新的援派机构有序高效开展工作。推动志愿服务双工联育,大力培育志愿服务组织、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规范发展志愿服务。

五、有效发挥服务监管职能,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二十一)完善地名管理服务。宣传贯彻《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加强地名依法管理,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继续完善全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资料,推动普查成果转化。编制出版《东莞市地名图》《东莞市地名录》《东莞市地名词典》《东莞市地名志》,宣传、弘扬地名文化。完善标准地址库建设,做好地名标志信息入库工作。依托本市区划地名管理应用平台,进一步完善标准地址库建设。

(二十二)开展界线管理工作。组织镇(街)开展2019年第419条镇界联检。深入开展多种形式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推动毗邻基层镇(街)、村(社区)签订睦邻友好公约,做好平安边界创建考评工作。

(二十三)改善殡葬管理服务。做好清明、重阳期间祭扫场所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巩固深化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规范公墓、骨灰楼管理,推动落实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制定《东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开展长期存放无人认领遗体处理专项行动。完善殡仪馆硬件建设,推进殡葬礼俗改革和节地生态安葬,倡导绿色祭扫新风尚。

(二十四)拓展婚姻登记服务。完成婚姻登记管理中心搬迁,做好松山湖婚姻登记处的业务承接工作。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统一婚姻登记机关外观形象标识。推进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延伸并拓宽至婚姻家庭辅导等服务领域,举办婚姻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推动婚俗改革和婚姻家庭文化建设。

(二十五)强化校外托管机构管理。修订《东莞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协调消防等部门完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办理行政许可指引,牵头开展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监管执法,继续加大执法力度。

六、着力增强基础服务能力,推动民政工作提质增效

(二十六)打牢民政信息化基础。建设民政资金发放监管平台并投入使用。整合民政信息资源,围绕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残疾人两项补贴、慈善、婚姻登记等民生业务,完善相关数据库,打造民政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

(二十七)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加强对出台民政重大政策文件的指导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深化放管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民政行政审批协调工作。开展民政执法、民政政策法规等专题培训。

(二十八)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共建战略合作协议及一岗双责”“属事责任,深入开展安全技能培训、演练和消防安全教育,深入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专项整治,实施常态化排查。突出重点时期的火灾防控,定期组织督导,着力落实民政领域安全隐患、风险点防控与整改措施。

(二十九)做好机关基础工作。加强民政统计、财务、资产管理和资金使用督查,持续开展民政资金收支专项检查。继续抓好新闻宣传、机要保密、建议提案、信访维稳和督查督办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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