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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东莞市民政工作总结和2013年民政工作计划安排的情况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14-09-12 06:38:2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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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上级民政部门精心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民政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战略目标,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首要任务,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重要抓手,把提升民政服务能力作为持久动力,积极履行“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第十三次、全省第十九次民政会议精神,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今年3月份,我局被国家民政部、人力资源部授予“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2012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高标准完成《部省协议》试点工作。2009年8月,省民政厅将我市定为履行《部省协议》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发展试点城市,并要求我市3年内完成试点任务。3年来,我市镇(街)两级财政共投入民政资金20多亿元,围绕加速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管理和服务机制、完善社会福利体系和慈善事业发展机制、率先建立现代社会工作制度、深化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制改革、探索福利彩票销售新形式、结合扩权强镇工作研究行政区划调整、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等八个方面内容,坚持科学谋划,大胆创新实践,高标准完成了各项试点工作任务。今年8月份,省民政厅组织对珠三角九市履行《部省协议》情况进行了评估,我市以总分93.3分的优异成绩名列第一名。

(二)全面完成市政府向社会承诺十件民生实事的民政工作任务。2012年市政府承诺为全市人民办好十件民生实事,民政部门负责的任务已经全面完成。一是市财政投入4000万元资助建成了25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并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引进11家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的服务运营。二是在全市17个镇街80个社区(村)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享受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助的老人已达3418人,同时为1003名符合政府补助条件的老人安装了“平安铃”。三是将高龄津贴发放对象扩大到 70岁以上户籍老人,并按月及时足额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全年市镇两级共为11.7万名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9968万元。

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上述重点工作的同时,我局按照加强分类指导、注重整体推进的原则,锐意进取,克难攻坚,着力推进各项常规性工作取得了新的显著成效。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救助和防灾减灾工作有新局面

——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强各项制度的衔接互补,今年我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修订了《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基本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草拟了《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试点工作方案》,已报市政府审定。制定出台了《东莞市困难家庭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和《东莞福彩关爱基金重大疾病救助项目管理暂行规定》。会同社保、卫生、财政等部门建立了低保基本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机制,我市社会救助制度逐步走上体系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底线民生保障成效明显。全年共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0448户、24021人,拨付低保金5111.66万元,低保对象年人均补差233元/月。组织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为全市35351户困难群众发放春节慰问金2388.48万元。为29504名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优抚对象、建国前老党员发放中央和省政府一次性生活补贴共1158.02万元。向困难群众发放医疗、助学等各类救助金1.0119亿元。建立向低保、五保对象发放食品、燃气及用水补助机制,从今年10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将逐月向全市低保、五保对象发放食品、燃气及用水补助共60元/人.月,全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明显改善和有效保障。

——防灾减灾工作稳步推进。建立了由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自然灾害隐患评估与对策会商的常态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自然灾害隐患评估和防范对策。积极组织开展“5.12”应急救灾演练,开展有关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了我市防灾减灾工作的实效。在横沥镇石涌村、虎门镇大宁村、长安镇上沙社区等12个条件成熟的村(社区)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经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我市上报的12个村(社区)全部通过国家减灾委命名。

(二)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有新气象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效果显著。市社会福利中心改扩建项目有序推进,完成了立项和设计方案招标工作。积极做好居家养老服务补助提标工作,全年市财政共下拨居家养老工作专项经费697万元。着力加强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为1123名五保对象发放五保供养金879.12万元,投入215万元对4个镇街的敬老院进行修缮和扩建。大力推进城乡基层老年福利事业发展,今年市财政安排资金1025万元资助16个(村)社区建设“星光老年人活动中心”,争取省财政转移资金200万元,建成2个省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联合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编制了《东莞市2012—2015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已报市政府审批。4月下旬,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我市的经验做法受到了与会领导和人员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组织开展2012年“广东扶贫济困日”和第三届“东莞慈善日”活动,其中,“广东扶贫济困日”共接收社会各界捐款5670.09万元,第三届“东莞慈善日”活动共接收社会各界捐款2201.25万元。进一步加大慈善信息公开的力度,市慈善会和各镇街慈善分会于5月1日前通过网络全面公开了上一年度慈善有关信息。联合《东莞时报》开辟“善行—寻找需要救助的人”专栏,积极搭建慈善救助平台,全年共支出救助金47.35万元,救助26人。启动“福彩关爱基金”救助行动,支出救助金209.3万,救助177人,慈善救助已经成为政府主导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补充。

——老龄工作积极有为。加强敬老乘车卡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办理敬老乘车卡业务资料适时提交、自动核对、网上审批、信息化管理。今年以来,共办理敬老乘车卡2.2万张,全市累计发卡31.7万张。顺利组织开展了市第11届老年人运动会,共有45个代表团、2000余名老龄人运动员参赛,进一步丰富了老年人文体生活。积极开展以“敬老爱老、共建共享”为主题的“敬老月”和第二届“孝亲敬老之星”、“敬老模范单位”评选活动,涌现了一批敬老先进典型。我市中惠熙元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健乐蜂业有限公司获评第二届“广东省敬老企业之星”,望牛墩镇敬老院院长梁兰英获评第四届“广东省十大敬老之星”。

——福利彩票销售再创新高。以福彩文化建设为主线,带动福彩工作全面发展,全市福利彩票发行再上新台阶。截至12月23日,全市共销售福利彩票20.89亿元,同比增长21%,完成省下达17亿元销售任务的122.88%,预计今年可突破21亿元销售大关,我市福利彩票销售再创历史新高。

(三)双拥抚优安置工作有新成效

——双拥工作成就斐然。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为契机,深入开展拥政爱民活动,进一步浓厚了我市军政、军民关系。据统计,全年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及市直单位、非公组织共举行各种拥军优属座谈会、茶话会1200多场(次),共送出拥军优属慰问品和慰问金合计2600多万元。双拥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全市举办各种活动536场次,接受教育人数41万人次。驻莞部队累计出动官兵1.38万人次,车辆(机械)518台次,在防灾救灾,社会治安整治、生态治理、扶贫助学等方面助推东莞高水平崛起。组织召开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会议,政策性安置136名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同时货币安置驻军随军家属64名,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补助金832万元,为驻莞部队官兵解决了后顾之忧。积极推进社会化拥军,全市覆盖区域的社会化拥军体系共有军民共建点469个。继获全省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后,今年成功摘取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并组织召开了全市庆祝表彰大会。

——优抚政策全面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积极做好新增优抚对象的核查认定工作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调标工作。目前,我市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为500—1890元∕人.月不等。全年共发放抚恤补助经费3551.24万元,其中为3661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生活补助金2838.77万元,发放残疾军人抚恤金、护理费369.88万元,为5407名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金326.39万元,为27名烈士子女发放抚恤补助金16.2万元。拨款163.32万元对南城、谢岗、横沥、桥头、寮步等镇街的革命烈士纪念碑进行了修缮保护。组织召开了全市军队退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全市涉军维稳工作。

——安置改革有序推进。完成了2011年度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为501名自主就业的城乡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和生产生活补助金共3899万元,拨付289.5万元资助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就业培训,全市退役士兵安置率、自谋职业率均达100%;市军休所虎门军休服务分站正式投入使用,新军供站已完成建设,明年初可投入使用,我市军休、军供服务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基层民主自治和社区建设有新发展

——村级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完成。自2009年3月铺开村级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黄江、厚街、莞城等9个试点镇街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围绕全市村级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积极作为,大胆创新,在村组规模调整、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村级集体经济改革、村级治安统筹、村级环卫统筹等方面进行了大胆而有益的探索,全面完成了试点任务,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为全市村级体制改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其中,莞城街道按照“一社区一中心”的模式,建立了8个社区政务服务中心,承接了原社区居委会承担的行政工作项目,不仅实现了村级社会服务和经济管理职能的分离,还有效减轻了村级行政负担。黄江镇采取撤村并居的方式,把全镇19个村、1个社区撤并为7个社区,并在7个社区各设立1个政务服务中心,基本实现了社区规模与管理能力相适应、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相吻合的目标。厚街镇针对村组发展不平衡、小组管理成本过高问题,在全面推行“村改居”的同时,采取“联并升级、撤组强社”的办法,撤销了125个村民小组,改设党小组负责联络协调居民事务,进一步减少社区管理层级,初步实现社区扁平化管理。石龙和中堂两专项试点镇将各村(社区)治安员统筹到镇公安机关管理,全镇的治安员实行统一着装、统一培训、统一招聘、统一调度、统一待遇、统一考评的管理机制,经费由镇、村(社区)两级共同负担。长安、高两专项试点镇均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将全镇生活垃圾委托给专业公司进行集中压缩外运处理,建立“统一运输,集中处理”的垃圾运输处理体系。与此同时,我们组织市委政研室、财政、公安、城管、农业等部门共同研究草拟了《东莞市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建立政府部门购买村(社区)相关工作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东莞市村(社区)规模调整工作实施方案》、《东莞市村(社区)治安联防组织统筹管理实施方案》、《东莞市城乡环卫统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东莞市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资金补助实施方案》、《东莞市村(社区)各组织职责目录》等七个村级体制改革配套文件,拟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执行。拟于12月下旬,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组织召开了“全市村级体制改革工作动员会议”,深入总结我市村级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全面部署村级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

——基层政权建设稳妥推进。积极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活动,全市共有57个村、49个社区荣获“广东省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社区)”称号。指导各镇街开展村(社区)组织机构挂牌治理工作,进一步解决了村(居)委会挂牌过滥问题。协同市纪委、监察局整合完善了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促进了村务公开形式的信息化、网络化和规范化建设。

——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联合华东师范大学编制了《东莞市社区建设发展规划(2012-2020年)》,已报市政府审定。组织对市社区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模块更新,新增老人乘车卡管理模块和低保信息管理模块,进一步提高社区办事效率。同时,大力推进“万名社会建设人才培训工程”,开展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社会建设骨干人才研修班”、“基层社区工作者大规模培训班”等四期培训班,对全市239名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0名镇街民政干部以及730名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了系统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我市社会建设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研究草拟了《东莞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拟简化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程序,降低门槛,加大培育扶持力度。目前正广泛征求意见,待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印发。

(五)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有新突破

——社会组织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完成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目前入驻的10家社会组织已全部注册成立,各进驻社会组织已开展公益活动近600次,服务群众近36万余人次。今年11月,省社工委组织专家组对第一批社会观察项目进行评审,经过实地考察和复评答辩,我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项目以优异的成绩顺利升级为全省创新试点项目。此外,我们出台了《东莞市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计划从2012年起至2015年,每年从市财政中安排1000万元作为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等。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制定出台了我市《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实施意见》,为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政策支撑。进一步降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简化登记手续,取消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前置审批事项83项,将行业协会的筹备成立和正式成立合并为直接申请成立登记,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限。同时草拟了《东莞市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东莞市社会组织登记注册行政审批改革方案》,《东莞市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并联合中山大学研究团队起草了《东莞市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实施方案》、《东莞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规划》等文件,目前,均已上报市政府审批。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启动了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对符合评估条件并自愿报名参评的82家社会组织进行了等级评估,获得3A 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有34家,获得4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有8家。定期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财务审计工作,已有333家社会组织及其分支(代表)机构接受了审计检查。我市社会组织呈现快速健康发展趋势,截止2012年12月20日,我市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共2187家,其中社会团体37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814家。这些社会组织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六)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有新进展

——社工服务规模稳步扩大。市、镇(街)两级全年累计投入社会工作专项经费约6500万元。全市由政府购买的社工服务岗位达到765个,新增社工服务岗位79个,其中市直部门社工服务岗位总数达302个,镇街财政购买岗位总数达463个。同时,推动万江、大岭山等7个镇街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顺利实现了各镇街购买社工服务岗位全覆盖。

——人才队伍建设常抓不懈。大力实施社工继续教育,通过“社工大讲堂”、“社工书屋”、“东莞社工团队起航计划”等各种培训和项目,累计培训达到1410人次,有效提升社工人才队伍专业素质;联合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出台专门政策,明确规定在我市工作的外地社工可以凭社工资格证以“条件准入”的方式直接落户东莞。

——公益创投活动初显成效。牵头制定出台了《东莞市公益创投活动入选实施项目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并举办了10期能力培训班,有效提高了公益创投项目团队在财务管理、项目运营等方面的能力。各项目开展活动次数达4000多次,直接服务对象已达5万多人次,部分项目还获得了国家级、省级的奖项。

(七)专项事务管理效能有新提升

——区划地名工作迈上新台阶。配合市委市政府开展了水乡片统筹发展概念规划的制定工作。基本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和全市地名导向牌设置任务。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东莞部分》编纂和东莞–广州市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任务。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了“东莞市地名文化公园”的规划建设工作。全年共审批同意了106宗建筑物的命名(更名),313条道路的命名(更名)。

——社会事务工作扎实推进。制定出台了《东莞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的重点发展方向。全面实施婚姻登记机关管理规范化建设,截至12月20日,全市共办理国内结婚登记17614对,国内离婚登记3048对,办理涉外、港澳台、华侨结婚登记117对,离婚登记33对,无一例投诉事件发生,登记合格率100%。建立了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市公安局、城市综合管理局出台了《东莞市联合救助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工作方案》,并广泛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等专项行动。截至12月20日,市救助站共救助8950人次,其中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005人。着力抓好学生接送站规范化管理工作,全年新增登记学生接送站46家,全市现有登记学生接送站295家。

(八)民政自身建设有新面貌

——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举办了一期民政业务培训暨纪律教育学习培训班,全市民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接受了系统培训和教育,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民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业务素质和勤政廉洁的责任意识。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民政系统上下讲奉献、重品行的氛围浓厚;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同时,加强行风效能建设,及时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救灾救济款的安排等热点问题。制定了《市民政局督查问责办法》,进一步推进了各项工作落实。

——信息宣传和政策理论研究成果丰硕。共编发了《民政动态》近20期,较好地发挥了宣传典型、交流信息、指导工作的作用。以此为基点,民政工作在市内外相关媒体上逐步实现了“报纸上有文章、电视上有图像、广播上有声音、网络上有信息”。政策理论研究工作也取得显著成绩,在全市民政系统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研讨活动,共收集调研文章63篇,局评出一等奖2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10篇、优秀奖20篇,其中我局报送的《东莞市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研究》获得省民政厅理论研讨一等奖。

此外,今年以来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党务、信访、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也顺利推进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民政领域一些社会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亟待从制度上突破,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低保对象核定、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等等;二是一些惠民政策措施需要在落实过程中不断规范;三是基层民政能力建设和管理水平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2013年全市民政工作计划安排

2013年,全市民政系统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2013年,将着力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做好保障和改善底线民生工作积极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制度,进一步推进以低保救助为中心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设;扎实做好提高低保、五保救助标准工作,切实落实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探索建立跨部门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研究探索敬老院经营模式改革,推动我市敬老院建设向规范化、综合化、市场化模式转变;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灾害应急救助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避灾场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典型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推进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

(二)着力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全面铺开村级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各镇街根据市村级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制定镇街村级体制改革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选取条件成熟的村(社区),推进村级规模调整和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到2013年底,各镇街建设的社区政务服务中心覆盖到50%以上的村(社区);继续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在全市范围内选取10个条件成熟的村(社区)作为2013年市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并研究出台《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以奖代补”实施办法》,努力推动镇街、社区自建综合服务中心,逐步实现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全覆盖;认真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推进社区网络服务平台建设,让居民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全方位的社区服务;继续实施社会建设人才培训工程,组织1000名社区工作者分批分期到省内外高校进行学习培训;全面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力争到2013年底,每个村(社区)都建有3个以上的社会组织,不断完善社区建设发展格局;切实加强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理顺基层政府和自治组织的关系;研究出台物业管理进社区、异地务工人员参与社区管理决策等方面的具体操作办法,充分发挥社区各类人群、各种组织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着力深化双拥优抚安置改革。双拥工作方面,会同东莞军分区、市人力资源局、财政局、社保局等有关部门,继续研究制定以“货币安置为主、指导性安置就业为辅”的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改革方案。加强双拥文化建设,积极开展送书到部队基层、知识竞赛、读书演讲、书画展览、体育比赛等活动,为创建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注入新动力。优抚工作方面,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残疾抚恤、烈士褒扬、重点优抚对象身份认定工作,加快优抚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进程;全面落实调整后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广泛开展 “关爱功臣”送医送药活动,组织开展烈士家属前往广西烈士陵园祭扫烈士活动;妥善解决复退军人生活、医疗、住房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切实做好军队退役人员稳定工作。安置工作方面,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修订《东莞市退役士兵安置办法》,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大力促进我市退役士兵城乡一体化安置进程;加快和加强新军供站建设,并健全完善各类应急保障预案,不断提升军供站正规化、现代化和信息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推进军休干部社会化管理服务模式改革,切实做好军休干部服务保障工作。

(四)着力推进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出台《东莞市社会组织登记注册行政审批改革方案》和《东莞市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培育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作用,继续引进10-20家社会组织进驻孵化,并引入第三方运营机构进行对社会孵化基地进行运营管理,将其打造成规模较大、功能齐全的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继续做好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对参与承接政府职能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进行相应的资质评估,逐步完善我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建立社会组织信用管理体系,搭建社会组织公共信息管理平台。

(五)着力加快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加快推进市社会福利中心改扩建项目建设,争取在2013年4月前开工建设, 2013年年底主体建筑竣工;继续扩大居家养老服务和“平安铃”业务覆盖面,力争到2013年年底,全市有23个镇街120个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达5000人左右,免费享受政府提供“平安铃”服务的老人达到2000名;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步伐,争取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东莞市2012—2015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东莞市资助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试行方案》和《东莞市社会福利中心成年孤儿安置工作试行方案》;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幸福计划”创建活动,选择4个条件成熟的村开展试点,以后逐年铺开;组织开展2013年“广东扶贫济困日”和第四届“东莞慈善日”活动,继续打造一批慈善品牌项目,完善慈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大慈善救助力度,努力推进我市慈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举办第6届老年人文化艺术节,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创新福利彩票市场营销策略,通过公开摇号设立投注站,促进福彩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六)着力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制定社会工作各领域的服务标准,使社会工作的绩效评价有检测的工具和改善提高的参照;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市社会工作事业总体规划,为相关主管部门准确把握社会工作发展方向,落实工作提供政策支持;继续加强社工队伍建设,组织实施“一线社工成长计划”、“社工督导成长计划”、“机构管理人才成长计划”;建立“东莞市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实现社工机构及社会工作者的动态管理,依托系统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的学时认定工作,并提升社会工作者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

(七)着力做好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积极开展行政管理扁平化改革探索调研,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水乡片统筹发展概念规划的落实;对已满设置期限的市中心区主要路、街标志牌进行更新设置,并加强规范管理,不断提高地名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地名数据库和地名网站建设,开发更多地名公共服务产品,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数字地名服务;开展 “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等地名鉴定和地名故事拍摄工作,推进我市地名文化建设;以完成东莞—深圳第三轮行政界线联检、21条镇级行政界线联检为主要内容,进一步落实行政界线管理制度,维护界线和谐稳定。继续做好婚姻登记机构、救助站、殡仪馆等单位的等级评定申报工作;指导镇、村(社区)科学规划、建设公益性骨灰楼,进一步完善殡葬设施建设,不断满足群众存放骨灰的需求;加强与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切实理顺各部门在救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进一步健全多部门联动的管理机制,加大对学生接送站的规范管理和对无牌无证接送站的清查力度。

除了抓好以上几方面工作之外,2013年还将要进一步加大民政信息化建设力度,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宣传和调研工作力度,切实加强民政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严格做好民政信访工作,采取各种措施抓好民政基层窗口建设、行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民政系统行政执法等工作,全力推动我市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为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专此报告。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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