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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民政工作总结和2010年民政工作计划

来源:本网 时间:2010-08-10 08:56:2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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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今年民政工作总结

2009年以来,全市民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民政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以下简称部省协议)的目标、任务、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保增长、促转型、抓管理、重民生”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年初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四项民心”工程,全面部署和启动履行部省协议试点工作,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大力实施暖民心工程,高效惠民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1.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得到加强。我们不断加强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坚持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民政生活救助为基础、各项社会救助相配合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我市困难群众的生活。在低保工作方面:2009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14712户、37319人,全年共发放低保金6103.05万元,人均每月补差136元/月。发放助学金8464.76万元,受助学生37182人。在社会救济方面:为全市困难群众发放春节慰问金共1370.239万元,对全市特别困难的家庭拨付春、夏荒救济款20万元,向626户生活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济款81.15万元, 为492户困难渔民发放休渔期渔民救济金236万元。具体讲,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完善《东莞市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定办法》。为建立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低保工作制度,我们修改和完善了我市低保核定办法,通过建立科学的家庭收入计算方法,科学测算困难家庭收入,准确掌握困难群众的类别和数量,在低保对象审核认定环节上增强操作性,促进低保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全面普查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情况。为切实摸清楚低收入家庭户数和人数,市财政安排80万元,在各镇街聘请一名专职低保信息员,分400元以下、401-500元、501-600元、601-800元四个层次,完成对全市现有低保和低收入家庭的普查和核查,建立低收入家庭管理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有进有出,实现应保尽保,进一步完善我市低收入家庭救济补贴制度。三是研究制定低保分类施保办法。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市低保工作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下发了《东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救助实施办法》,对低保对象中的特殊困难家庭,根据其困难程度按低保标准10%至60%不等的比例增发救助金,提高补助标准。四是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增长补贴机制。为建立我市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我们协调财政、物价、统计、发改等部门,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人民生活水平和物价指数等指标,草拟了《东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增长机制实施办法》,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修改完善,待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五是健全救灾应急机制。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的要求,我们成立市减灾委员会,开展首个“防灾减灾日”活动,下发《东莞市“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方案》,向市民分发350套宣传挂图,派发1000多份有关宣传资料,提高了市民的防灾减灾意识、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结合我市历年自然灾害发生的特点,我们制定了《东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各镇街、村(居)委会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市财政追加投入97万元,开展我市10个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城乡社区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六是加强全市救灾设施的建设。市预算资金215万多元,加强对市社会捐助接收站“救灾物资、扶贫物资”仓库的改造,有关手续正在办理中。为率先实现到2012年每个镇街建有应急庇护中心、每个村(社区)建有避灾场所的目标,2009年,我市重点加强1个市级和5个镇级庇护中心试点单位建设,制定印发了《东莞市灾害庇护场所管理暂行规定》,并就机构设置等问题拟制方案报市编委审批。

2.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2009年以来,我们按照“整合资源、提升服务、创新发展”的思路,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一是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继续加大“星光老年之家”建设进度,“星光计划”工作进展顺利。2009年市财政安排“星光计划”资金1325万元,分批重点推进全市11个镇街20个村(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同时,拨付常规补助款160万元,加强各镇街老年人活动中心常规建设;扩大我市居家养老试点范围,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深入发展。我们草拟了《东莞市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增加莞城4个社区作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试点单位。目前,全市已有4个镇街共12个社区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狠抓《东莞市五保供养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五保供养、敬老院建设工作得到加强。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我市将五保供养标准从550元/人·月提高到600元/人·月,有效保障五保老人基本生活。二是加强孤残儿童救助工作。2009年,市儿童福利院新入院儿童409人。我们持续开展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为40名残疾儿童实施了明天计划手术,康复率100%;贯彻落实有关收养规定,积极解决群众未经登记私自收养子女落户、入学等问题。目前,共受理收养资料800多份,共依法办理了750宗国内收养(其中港澳台11宗),解除收养关系2宗。此外,100宗国外送养,还有106份涉外材料在省厅审核等待审批。三是加快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为有效提高社会福利设施的资源利用率,我们加强对组建市社会福利中心的调查研究。目前,已启动市社会福利院与市儿童福利院合并程序。为有效解决弃婴逐年增多而床位不足的矛盾,我们正在筹划收回出租厂房,扩建市儿童福利院。四是推进老龄工作健康发展。我们坚持以“六个老有”为目标,以提高服务水平为宗旨,以丰富的文体活动为载体,推进老龄工作健康发展。办理发放敬老乘车卡共24万张,切实做好对全市老年人的敬老优待工作。加大对《老年法》的宣传力度,加强老年维权舆论监督,组织走访慰问低保老人、五保户以及65岁以上老人,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组织市老年艺术团参加全省老年文艺演出,举办市第四届老年人文化艺术节,丰富了我市老年人群体的文体生活。同时,各镇街也通过新建扩建老人活动中心,完善内部设施,开展形式多样的敬老助老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尊老、爱老、养老、助老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对老年人的服务水平。五是积极筹措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资金。通过加强对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的规范管理,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实现福利彩票销售安全协调、健康发展的目标,为我市福利事业发展筹集更多的公益资金。2009年,全市共销售福利彩票9.356亿元,比上年增长1.208亿,增幅14.8%,完成了省福彩中心下达的6.5亿元销售任务的143.94%,再创历史新高。

(二)大力实施安民心工程,以服务为导向的基层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我们通过推进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区服务和社区基础设施,为群众营造一个安居乐业、安定祥和的环境。

1. 社区建设全面推进。围绕到2010年,珠三角地区80%以上的社区要达到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目标,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推动了全市社区建设全面发展。长安镇、莞城街道市桥社区和塘厦镇林村社区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六好”社区,完成创建任务。我们确定49个第三批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申报单位。拟定50个城市社区和100个农村社区为全市2009年“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单位。并成立六个“六好”平安和谐社区挂点帮扶工作组,对各创建单位进行对口帮扶,促进创建工作落实。抓好示范带动,打造特色社区。根据《东莞市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示范创建实施方案》,选取20个社区为创建点,开展特色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为全市社区建设树立了典型。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促进平衡发展。召开农村社区建设推进工作会议,确定50个全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各镇街确定1-2个试点,按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标准,加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村民自治、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促进全市城乡社区全面发展。构建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印发《东莞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大社区服务宣传力度。从服务设施、服务中心、服务队伍、服务活动四个方面,重点加强试点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全市社区服务整体水平。组织召开“2009两岸四地社区服务工作实务论坛”,交流工作经验,探索社区服务工作思路,促进全市社区服务工作深入发展。成立新型社区,解决入户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各镇街、市属园区成立新型社区居委会解决优秀人才入户、计生和治安管理等问题的决策部署,积极与镇街、市属园区沟通协调,推动新型社区的规划、成立工作。全市成立新型社区37个,其中新成立10个,改组27个。

2. 村(居)民自治得到加强。深入开展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居民自治活动,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大力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我们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调查摸底工作,确定全市有3个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并制定了治理工作计划。扎实推进村务公开信息化工程。根据关于加快建设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的要求,我们完善了市社区管理信息系统村(居)务公开模块内容,实现对村(居)务公开信息的录入情况的实时监控,促进村务公开信息的信息化、网络化和规范化,保障村(居)民对村(社区)事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大力实施舒民心工程,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提高

2009年,我们始终坚持“民政为民、为民服务”的工作指导思想,加强民政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着力维护社会群体利益,有效保障民生、安定民心、促进社会和谐。

1.社会工作发展逐步加快。市、镇两级财政投入社会工作经费1300多万元,按照“整体规划、稳步推进、加快发展”的思路,大力推进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和专业化进程。一是制定出台社会工作制度文件。经研讨论证,我们制定出台我市社会工作发展意见、7个配套文件及社会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形成了“1+8”的东莞市社会工作制度体系。二是大力扶持社会工作机构。2009年,我们在全市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培育了5家专业社工机构。市财政在试点阶段对每家社工机构分别给予10至15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补助。同时,已开始着手研究制定系列具体政策措施,妥善解决社工入户、档案管理和党团关系转接等问题,有力地促进社工机构的健康发展,为社会工作的政府推动、民间运作提供坚实保障。三是加强社会工作队伍培训。我们组织举办一期全市领导干部社会工作业务培训班,增强广大领导干部对加快社会工作发展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我们广泛动员有关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第二次),推动我市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四是扎实做好试点工作。我们采用购买岗位的方式(逐步探索购买项目的方式),由政府向我市5家社工机构购买107个社工服务岗位,6个试点镇街与社工机构达成购买56名社工服务的意向,并于11月12日举行我市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聘请香港督导签约暨首批社工上岗仪式,首批社工已正式上岗。

2.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得到加强。我们着力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效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成效明显。2009年我市新登记社会团体21家;批准设立了23家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注销社会团体3家、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1家;新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342家,变更业务79宗;撤销社会团体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8家。目前,全市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1757家,其中社会团体294家(行业性75家,联合性102家,专业性70家,学术性4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463家(教育类912家,劳动类226家,科技类54家,民政类224家,体育类16家,文化类8家,其他类23家)。我市社会组织结构日趋合理,作用越显突出,已成为建设和谐富强新东莞的一股重要力量。在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中,我们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求实效:一是加强执法监察,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2009年,共处理案件56宗,取缔非法社会组织23家,暂扣39家非法电脑培训的主机991台和显示器865台,对其中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罚款9000元,较好地维护了登记管理机关的权威和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二是加强日常监督,严抓年检审计。目前,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60家社会组织进行了财务审计,对累计三年不接受年检的79家社会组织作出了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全面推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三是搭建信息平台,搞好为民服务。2009年共受理网上名称核准384宗,通过《阳光热线》管理平台、接听来电投诉和接待来访等方式受理群众投诉案件43宗,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3.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们坚持以规范管理与优化服务为抓手,全面推进以“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和“创建平安边界”为主要内容的地名管理和界线管理工作。一是研究探索行政区划改革。我们配合省民政厅完成了特大型乡镇行政区划体制改革课题调研,初步明确了我市特大型乡镇行政区划体制改革的方向。二是科学实施地名管理。我们对市地名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汇总下发近年来有关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的文件,举办一期地名规划专题学习班,完成部分镇街地名设标工作,完善地名数据库,加强对“千年古县·东莞”的宣传,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稳步推进。共审批122宗建筑物、305条道路的命名(更名),地名日常管理严格正规。三是大力加强行政界线管理。我们认真开展创建平安边界宣传工作,严格落实界线签约委托管理制度,配合市政府完成对“交椅湾”问题的处理,重新测绘东莞—深圳市界长安段部分界线,对寮步与东坑、谢岗与樟木头等部分镇界进行调整,实现了我市界线管理和谐稳定。

4.学生接送站规范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我们协调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制定管理办法,加强清理整治,扎实推进全市学生接送站规范管理工作。一是深入调查研究。2009年,我们先后两次组织有关人员,深入部分镇街广泛开展调研工作,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东莞市学生接送站管理办法》。二是广泛宣传发动。通过组织各镇街社会事务办主任和学生接送站负责人培训,抓好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发动社会关注和推动学生接送站规范管理工作。三是全面开展清理整治。我们制订下发《东莞市学生接送站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各镇街依据方案自行组织了排查和整治行动。我们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镇街开展专项督查,对检查合格的学生接送站进行统一审批,对176家合法登记的学生接送站在《东莞日报》上进行公告。我们下发《关于清理取缔全市无牌无证学生接送站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全市无牌无证的学生接送站进行清理取缔,逐步规范全市学生接送站的管理。

5.殡葬改革工作力度逐步加大。我们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占地毁林建坟行动,扎实推进公墓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启动“祥安计划”,大力推进各镇街村(社区)公益性骨灰楼建设,开展骨灰撒海、植树活动,结合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严密组织清明节文明祭扫活动,在我市广泛形成现代文明的办丧风气。

6.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进展顺利。我市婚姻登记管理部门严格执法,规范管理,落实预约加班登记制度,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2009年,市婚姻登记管理中心共办理婚姻登记业务5329宗:其中涉外涉港澳台156对。受理查询档案业务近800次,受理审查咨询业务近千次。

7.社会救助管理工作扎实有效。我们严格贯彻执行一系列有关救助管理的办法、规定和细则,通过完善机制体制,加强服务管理,狠抓队伍建设和内部建设,进一步提高救助效果和服务水平,扎实做好我市的救助管理工作。2009年,市救助管理站共实施救助8248人次,使广大流浪无着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四)大力实施稳军心工程,拥军优抚安置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我们以支持驻军做好军事斗争准备和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为龙头,着眼以完善和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为重点,努力构建“优待优惠原则得以充分体现、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推进的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新格局。

1.双拥工作成效明显。市领导与驻军领导着眼大局,齐抓共管,研究出台《东莞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和《双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推进拥军优抚安置政策落到实处;军地双方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通过举办庆祝会、文艺晚会,扩大教育覆盖面,深化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爱国拥军观念。各镇街、各单位按照市委“更新双拥理念、创新双拥模式、丰富双拥内容、共建和谐社会”的工作要求,不断丰富双拥共建的形式和内容,着力推进社会化拥军工作,不断提升我市双拥共建水平。2009年,全市共投入拥军资金1亿多元,支持部队建设项目75个。春节、“八一”期间,全市各级组织拥军优属慰问团(组)610个,送出慰问金2100万元,召开各种慰问座谈会和茶话会2000多场(次),举办拥军慰问联欢晚会70场(次)。驻莞部队共出动官兵1000多人次、车辆90多台次,积积支援我市经济建设,在社会治安整治、植树造林和扶贫帮困等活动中掀起拥政爱民热潮。

2.优抚政策全面落实。我们认真落实优抚政策,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标准,落实医疗保障政策,着力解决我市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去年,为3742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生活补助金约2024.91万元,发放残疾军人抚恤金、护理费约242.48万元;为109户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临时生活困难,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款30万元;下拨30万元为6户住房难重点优抚对象修建住房;下发执行《关于进一步推进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优抚对象在社保规定补偿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按照比例报销后的剩余部分,市财政根据不同属别给予30%—60%不等的医疗补助,使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得到较好的保障;广泛开展“关爱功臣,送医送药”活动,配送药品价值25.24万元,受惠重点优抚对象达858人。在2009年元旦、春节和“八一”节期间,全市广泛开展入户走访慰问活动,优抚对象普遍得到关心和照顾。另外,在组织凭吊革命烈士、落实残疾军人优惠待遇、处理退役军人上访等工作方面,我们严格落实有关政策法规,切实做好复退军人维稳工作。

3.安置工作深入扎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城乡退役士兵安置一体化,实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改革,较好地维护了广大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我市接收2008年冬季退役士兵533人,发放城乡退役士兵安置补助金2884万元,城乡退役士兵的安置率、自谋职业率达100%。组织123名退役士兵参加文化知识辅导班,组织98名退役士兵入读中、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得到较好落实。完成3630份退役士兵社保军龄资料的审定工作,规范了退役士兵档案管理。组织慰问军休干部、及时调整军休干部待遇、组织军休干部体检、加强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军休干部的“两个待遇”得到较好保障。军供站在加快新站建设的同时,认真做好应急保障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军供任务,并受到广州军区和广深军事代表办事处的通报嘉奖。

此外,我市慈善事业全面健康发展,2009年,共筹集慈善资金810多万元,救济贫困伤病者476人次,金额250.9万元,资助莞城敬老院修建工程100万元,建设市庇护中心220万元,资助慈善超市35万元,向台湾同胞捐赠100万元,为弱势群众办了一些实事、好事。民政机关内部建设也进一步加强。民政机关党支部完成改选,“市直机关示范党支部”、“机关党建百佳”等创建活动都取得较好成效,计划财务、人事监察、信息宣传和档案保密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民政队伍自身建设也逐步加强。

回顾2009年民政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基层民政工作有待加强,存在个别镇街对生活困难群体的情况了解不够深、不够细,对低保群众动态管理执行规定不够严,对占地建坟扩坟清理整治力度不够大,对无牌无证学生接送站敦促整改不彻底等问题。二是民政资金投入力度有待加大。要通过建立民政专项资金及民政事业费自然增长机制,适当加大公共财政、福利彩票公益金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投入比例,同时通过鼓励和拉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等措施,不断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三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在推进我市履行部省协议试点工作中,民政工作必然面临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出现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如何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下一步,我们要加大深入基层调研力度,创新工作机制,攻难克艰,圆满完成试点工作任务。四是基层民政工作队伍素质有待增强。目前,民政工作领域不断拓宽,内涵不断丰富,基层民政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对民政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我市各镇街没有专门的民政工作机构,从事民政工作人员不稳定,专业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2010年工作计划

2010年,我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明年的中心工作,按照《民政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要求,认清新形势,把握新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全面推进我市履行部省协议试点工作的落实,推动我市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2010年,我市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高标准完成日常的业务工作的同时,要依据《东莞市履行〈民政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协议〉试点方案》的进度安排,围绕推进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深化社区建设和基层管理与服务体制改革;率先建立现代社会工作制度;探索建立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健全救灾救助体系;建立完善优抚安置双拥服务体系;做好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完善促进慈善和福彩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等八个方面试点内容,把握工作重点,寻求新的突破。概括起来,着重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硬件设施,强化民政服务基础

一是加强福利机构建设。合并市社会福利院与市儿童福利院,成立市社会福利中心,扩建市福利中心规模,完善内部设施,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新建南城、清溪、莞城、大岭山等4间敬老院,对其他28间敬老院进行改造修缮。资助32个镇街100个社区(村)居委会新建和改建一大批星光老年人活动中心。

二是完善救灾救济设施。完成对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装修,根据我市救灾工作实际,制定救灾物资采购方案,进一步配齐各种救灾设备和救灾物资。规划建设12个镇级应急庇护中心。对欠发达的村(社区)给予适当的资助,规划建设一批村(社区)应急避灾站(点)。整合我市社会扶贫济困资源,进一步发展“慈善超市”。

三是加强殡葬、凭吊设施修建。从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在全市建成一批公益性骨灰楼(堂),分期对全市27座烈士纪念碑(墓)进行修缮保护。

四是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完成地名导向牌设置工作,以BOT形式(社会投资形式)或财政投资形式改造完善路街巷地名标志牌,完成“千年古县·东莞”纪念雕塑的建造、揭幕等工作。

五是完成军供站建设。2009年11月,完成工程报建并动工,2010年,完成新站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健全体制机制,增强服务管理社会能力

一是健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出台《东莞市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积极作用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意见》,建立社会组织党建管理新体制,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制定社会组织依法参政议政的办法,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评估、执法监察等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管理。

二是完善社区建设体系。借鉴北京、华东地区社区建设的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大力度,搞社区的建设。深入开展“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活动,由市财政资助每个创建单位30万元,继续创建36个“六好”平安和谐社区。以50个农村社区为试点,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依据《东莞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在204个城市社区中全面实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在已被评为“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社区中选取30个社区,开展全国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三是加快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出台一系列措施和办法,从构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对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管、建立高龄老人政府津贴制度、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等方面建立一体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城乡“三无”人员(主要是五保对象)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医疗保障制度,保障全市城乡“三无”人员基本生活。开展孤儿成年后安置办法的调研,建立儿童分类津贴制度和0至14岁残疾儿童报告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困难家庭大病儿童数据库和儿童分类津贴制度,切实加强儿童福利工作。

四是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管理和服务机制。颁布实施有关制度办法,逐步建立完善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机制、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制度、低收入家庭认定制度、低保核查制度等。建立我市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和特殊困难新莞人丧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制度,提高殡葬事业的公益性水平。

五是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实行“一站式”优抚医疗结算,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深化安置改革,全面实行城乡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一体化,出台《东莞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协调各单位、镇街抓好2009年随军家属安置工作,完成虎门军休服务站的组建,加快新军供站的建设,切实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军休人员服务管理和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等工作。以落实部省共建协议、全面推进社会化拥军工作为抓手,突出非公组织载体作用,深入发动非公组织积极支持驻军部队建设、解除官兵后顾之忧和帮助优抚对象排忧解难,为促进东莞和谐发展和驻莞部队战斗力提高作出新的贡献。

六是健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机制。通过与企业合作,以市场化运作模式开展募集慈善资金活动,拓宽募集慈善资金渠道。开展经常性慈善项目,重点解决群众基本生活困难,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建立规范、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捐赠款物使用的追踪、反馈和公示制度,提升慈善组织形象,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三)推进工作创新,提升民政事业发展层次

一是率先建立现代社会工作制度。贯彻执行我市加快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继续抓好社工试点,积累加快社会工作发展的实践经验。抓紧研究出台操作性的具体细则,包括服务招投标办法、服务购买程序、社工机构评估办法、社工机构行为规范指引、社工评价考核办法等一系列规定,构建一个完整的政策规范体系,从而有效指导社会工作试点各项工作的开展,保障社会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加强宣传教育,组织与香港、澳门、台湾、广州、深圳等地在社会工作方面的交流合作,提高领导干部对加快社会工作发展的认识。

二是深化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体制改革。以黄江、厚街两镇为试点,建立社区政务服务中心,理顺基层组织关系。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村级体制改革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社区政务服务中心职能、人员设置标准和管理方式、经费负担比例和补贴标准等,为全市铺开村级体制改革做好准备。指导各居住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推进物业管理进社区工作,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体制机制。

三是探索福利彩票销售新形式。实施与彩票销售量挂钩的绩效分配改革,组织对投注站进行综合考评,加大对投注站的激励作用。创新彩票玩法,在“刮刮乐”即开票方面,研究开发具有本地特色、适应本地市场的新票种。推广实施“刮刮乐”网点即开票“一站一枪”销售模式,拓展销售渠道。

四是探索行政区划调整。对规模较大和城镇化水平较高的特大型镇整合设立地级市的市辖区等问题进行调研论证;借鉴深圳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办法,结合我市扩权强镇工作,积极探索以片区为单元分设市派出机构的管理模式。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民政为民的效率和水平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有利于社会组织、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方面的政策措施,扩大社会组织吸纳大学毕业生就业空间。

二是培育社会工作人才。举办3-5期领导干部社会工作专题培训班,分层、分批对各镇街、市直单位分管社会工作领导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全员轮训。举办3-5期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班,对需要接受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的相关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分期、分批地组织培训,逐步提升有关人员从事或指导社会工作实践的能力。

三是成立志愿者服务队伍。成立社区志愿服务站,指导社区成立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社区志愿者服务。开展组建救灾志愿者队伍的前期研究,探索建立救灾应急志愿者登记注册和培训制度。

四是加强低保工作队伍建设。采取购买服务方式,招聘低保信息员45名,分配到各镇街开展低保和低收入群众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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