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今年民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民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年初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以争当民政工作排头兵为目标,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为推进东莞经济社会双转型、建设富强和谐新东莞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社会救助工作有新进步
1、低保标准进一步提高。从今年1月1日开始,我市将低保标准从原来每人每月300元(其中城镇居民320元)统一提高到400元。经审核,今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13656户、37037人(约占户籍人口的2.16%),年保障金共6777.67万元。低保家庭在读大学生补助标准,从原来每人每年度补助5000元,提高到7000元;高中生(含职校)从原来每人每年度补助2000元,提高到3000元,低保边缘户按上述标准分别给予50%的补助。小学、初中生每人每年度分别补助800元和900元,保持原有标准不变。今年,我市低保户(含低保边缘户)在读子女共有24991人,共发放助学金3138.45万元。全市低保家庭在读子女中学寄宿生1853人,市财政补助148.24万元,镇财政补助161.33万元,合计309.57万元。
2、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有效。年初以来,我国部分省区相继遭受冰冻、地震和洪涝灾害。在大灾面前,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决策部署,号召和组织全市社会各界奋力支援抗灾救灾。在自然灾害救济方面,今年1月下旬,为支援遭受冰冻灾害的部分地区,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接收社会捐赠活动,共接收社会捐款近900万元,棉被485床、棉衣和衣服15000多件,并及时将救灾款物送到我省乳源县、广西河池地区的受灾群众手中。四川省汶川等地发生“5.12”大地震后,我们及时动员和组织全市人民开展支援抗震救灾活动。到目前为止,我市共接收捐款5.1612亿元(其中市慈善会接受捐赠款4.7381亿元,市红十字会接受捐款3201万元,市、镇财政汇款1030万元。已划拨捐款额3.356202亿元,其中汇入省慈善总会1.1亿元,拨付第一期援建四川灾区临时安置房预付款1.780254亿元,拨付建设局援建房建设资金4500万元,向映秀镇拨付购御寒物资款155.7万元、办公设备和业务用车款103.78万元,市财政、镇财政已直接向四川阿坝州灾区汇款1030万元。目前,市慈善会、市红十字会帐户余额分别为1.3819亿元和3201万元)。接收捐物价值6812.7万元,已全部发送到灾区。近期,我市向对口援建地震灾区映秀镇,捐赠了一批御寒物资(包括棉被6100套、军用棉大衣2000件、电热毯3000床、绒衣绒裤6100套),4台生活用车和一批办公用品(包括手提电脑17台、轮椅桌100多套),价值共259.5万元。在开展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衣被活动中,我市社会各界踊跃捐赠衣物,截止10月31日,我市已收到衣服29520件,棉被11005床,牙刷3400支,价值240万元。待我市质监部门检验合格后,我们将保质保量运往四川地震灾区。在整个支援抗震救灾中,捐赠款物总金额在全省地级以上市中列第三位。在应对洪涝灾害和台风“风神”、“黑格比”的侵袭中,全市共下拨专项救灾资金5208.38万元,对受灾民众进行补贴。在临时救济方面,广泛开展春节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共救济困难群众11358户、30055人,发放慰问金和慰问物资1276万元。同时,全市安排春、夏荒救济款20万元,对全市困难户13576户、36843人实施救济。在休渔期间,共对272户、1737人休渔期困难渔民补助救济款139万元。为应对物价上涨,及时救济困难群众,我市今年共向19.9227万生活困难群众(含低保边缘户),占户籍人口11.65%,人均一次性发放临时补贴1000元,共发放1.99227亿元。
3、慈善事业发展呈现新局面。开展“慈善光明”活动。拨付专项资金200万元,在市人民医院、东华医院,为我市400名白内障患者免费进行复明手术。实施医疗救济。预算300万元,对患急、重、危等伤病的生活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济。资助慈善超市。为莞城、石龙、虎门、万江、东城、南城、寮步等7个镇(街)开办的慈善超市各拨付10万元(共70万元),购置生活必需品,解决低保群众生活困难。资助社会公益。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为全市1500名五保老人,每人购买一件御寒羽绒服(300元/件)。拨付慈善资金10.73万元,为全市31间敬老院和2间社会福利院各捐助5部轮椅(650元/部),方便部分残疾人生活。
4、救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我们严格贯彻执行一系列有关救助管理的办法、规定和细则,通过明确岗位职责,逐步规范队伍管理,加强硬件设施建设,提高救助管理工作质量,学习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经验,提高救助效果和服务水平,扎实做好我市的救助管理工作。截止10月31日,全市共救助8309人次(比去年增加6%),使广大流浪无着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二)社会福利事业有新发展
1、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等特殊群体的福利有明显改善。继续加大力度实施“星光计划”项目建设。从市福利资金中安排了1025万元用于全市“星光计划”老人活动中心建设。全市有16个镇28个社区“星光计划”老人活动中心得到资助。积极稳妥地推进居家养老工作。今年市财政安排160万元居家养老专项经费。目前,我市居家养老工作已覆盖3个镇街8个社区,共有163名老人接受居家养老服务。切实做好孤残老人和儿童福利工作。共为金菊福利院201名残疾老人申领了《东莞市重度残疾人专项补助对象补助金证》,报销医疗费金额208235元,发放300多把拐杖、79辆轮椅、25副助听器。全市新增收养弃婴435名,比去年同期多37名。同时,为70名残疾儿童实施了明天计划手术,康复率100%。收、送养工作规范有序。今年,我市共依法办理了208宗国内收养(其中港澳台4宗、三代以内送养1名、国内收养203名),办理123宗国外送养。
2、老龄工作有新进展。为进一步落实《东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我们为我市户籍老年人办理《东莞市敬老乘车卡》,负责收集、审批申领资料,发放、补办、核销和错卡更正等相关工作。目前,全市提出申领的有19.91万人,已办理并发放敬老乘车卡18.1万个。为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实现“六个老有”目标,今年我市组织开展三项老年文化体育活动。5月份,我们与市委老干部局、市体育局联合举行了“银发飞扬耀五环”广东百万老年人迎奥运东莞健身行系列活动,全市共有2万多名老年人参与。组织优秀节目参加全省第三届老年文艺调演,市委老干部局报送的舞蹈《红配绿》、厚街镇报送的小提琴独奏《西班牙斗牛士》均获得了银奖。成功举办第九届老年人运动会(设16个比赛项目,30个组别,2600多名运动员参赛,创历史之最),丰富了我市老年人群体的文体生活。
3、福利彩票销售工作成绩显著。我们按照“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巩固投注站专营化建设,逐步完善投注站的信息管理,有效开展“刮刮乐”即开票销售活动,全市福利彩票销售取得新的突破。截止10月31日,我市共销售福利彩票6.76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2.3%,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6.18亿元销售任务(是我省首个完成任务的地级市),销售总额创历史新高。
(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新成效
1、村(居)民自治得到加强。深入开展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居民自治活动,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意识不断增强,参与民主自治的热情不断提高。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上半年,我市依法开展了第四届村委会、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到7月上旬,全市383个村委会、207个社区居委会全部依法顺利产生了新一届的村(居)委会班子。新当选的“两委”成员成份、结构、素质得到优化。大专以上学历占38.5%;平均年龄41岁,其中 40岁以下的占47.6%;村(居)委会成员中妇女干部占16.7%;交叉任职有1165人,交叉率达55.5%。社区居民的决策权、知情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全面落实。建立健全社区议事规则、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居民代表大会制度等,规范村(居)务公开栏,社区财务、重大事务按时公开,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和规定,成立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村(居)民自治建设得到加强。2008年全市有10个镇(街)被评为市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60个村(社区)被评为市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社区)”。
2、社区建设稳步推进。围绕到2010年,珠三角地区80%以上的社区要达到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的目标,重点抓好了四项工作:抓好示范带动,打造特色社区。印发了《东莞市六好平安和谐社区示范创建实施方案》,选取了莞城街道的北隅社区、东城街道的火炼树社区等20个社区为创建点,开展特色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为全市社区建设树立了典型。资助农村社区,促进平衡发展。市财政核拨840万元,资助全市84个经济欠发达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促进了全市社区建设的平衡、和谐、科学发展。构建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加大了社区服务宣传力度,增强社区工作者开展社区服务的意识和居民的参与意识,建立稳定的社区服务机制,促进社区服务活动开展。加强基础建设,改善社区环境。目前,全市590个社区居(村)委会均有办公用房,其中98%的办公用房面积超过150平方米,大部分“村改居”社区的办公用房达1000平方米以上。通过加强社区建设,社区党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治安明显好转,社区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市民的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去年我市有31个社区被省评为“六好”平安和谐社区,今年推荐上报了42个,累计占我市社区总数的35.3%。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有新亮点
1、双拥工作深入扎实。以创建全省双拥模范城为目标,立足基层,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双拥工作任务。在去年我市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的基础上,连续第七次被省评为“双拥模范城”。加强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今年,全市共举办国防教育、形势报告会、演讲会、座谈会、联欢晚会11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5万人次,《解放军报》、《广东民政》、《东莞日报》等报刊杂志陆续刊登我市双拥工作以及双拥调研论文稿件共25篇,东莞电视台播放双拥新闻消息125条,东莞电台播放双拥新闻稿47篇,东莞阳光网和民政网共发布双拥信息66条,市双拥办共编辑《东莞双拥简报》10期,进一步弘扬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广大军民的爱国拥军观念。积极做好春节、“八一”期间拥军优属工作。在两节期间,以支持部队做好军事斗争准备为重点,积极开展各项拥军活动。全市、镇(街)、村(社区)、单位四级共召开各种拥军优属座谈会、茶话会1500多场(次),举办军民联欢会20多场,组成拥军慰问团(组)700多个,共送出拥军优属慰问金2200多万元。另外,在支援驻军信息化建设、完善训练场地生活设施、增加驻军官兵的生活补贴等方面,全市共投入拥军资金1亿多元,援建项目共40个。扎实开展“拥政爱民”活动。驻莞部队在履行职责的同时,积极投身新东莞的建设,不断推进军政、军民关系向深层次发展。在支援东莞经济建设中,驻莞部队主动承担地方急难险重任务,先后出动兵力6万多人次,投入劳动力2万多个,机械车辆4050余台(次),参加重点工程建设项目45多个。植树节期间,驻莞部队出动共700多人,种植树苗近3000棵,绿化面积达70多亩。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时,出动官兵2500多人,车辆139台(次),往返行程3000多公里,清除积雪冻冰路段80多公里,疏通滞留车辆6万多台,疏导群众8万多人;清除废塔188座,架设水泥电杆800多根,人工架线336公里。在台风“风神”中,出动官兵和民兵预备役1980多人次,车辆100多台次,安全转移群众2320余人,转移物资90万余元,成功排除险情50多起,挽回经济损失约500余万元。为支援抗震救灾,部队捐赠现金80多万元、衣物3000余件,交纳“特殊党费” 196万多元。
2、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全面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依据自然增长机制,及时对全市3623名优抚对象的抚恤、定补标准进行调整,全年共发放抚恤补助金1852.09万元(其中自然增长款约95万元),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及时解决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今年市财政下拨专项经费,着力解决优抚对象的生活、住房和医疗等“三难”问题。其中下拨13万元,为47户重点优抚对象解决临时困难;下拨30万元,为他们改善住房条件; “八一”前夕,全市共组织了31支“关爱功臣巡回医疗队”,为925名重点优抚对象送医送药,配送各类药品价值31.78万元,拨给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门诊补助金9.66万元,较好地解决了优抚对象看病的困难。另外,“八一”和春节期间,市政府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的形式,慰问烈军属、残疾军人、转业军人和复退军人。市光荣院服务老人的意识不断增强,使优抚对象得到妥善的安置和照顾。
3、安置工作成效明显。我们全面推进城乡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安置改革,积极开展城乡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较好地维护了广大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退役士兵得到全面接收。我市接收2007年冬季退役士兵590人,其中城镇兵157人、农村兵382人、复员士官41人、转业士官10人。根据《东莞市退役士兵安置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对退役义务兵、转业士官全面推行自谋职业,发放安置补助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得到较好落实。3月10日至6月10日,在市南博职业技术学院举办退役士兵考前辅导班,55名退役士兵参加学习。同时,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核实退役士兵参加培训人数,拨付退役士兵培训资金,尽量减少退役士兵培训费用。目前,退役士兵实际入读中、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有69人。军休管理得到加强。按照军队规定的统一项目、标准,及时、足额地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通过开展春节慰问,召开军政座谈会,组织军休干部赴山东、辽宁等地参观考察,较好地丰富了军休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军供站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通过组织应急演练活动,迎接广州战区军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考评,切实提高军供保障能力。今年共接待过往部队50多批次,15000多人次,先后为部队补贴近40万元,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军供任务。
(五)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有新迹象
1、民间组织管理稳步开展。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成效明显。今年,新登记社会组织137个,其中社会团体26个(行业性的5个,学术性的2个,联合性的10个,专业性的9个),此外,还批准设立了41家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111个。目前,全市共有社会组织1548个,其中社会团体27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273个。我市社会组织结构日趋合理,作用越显突出,已成为建设和谐富强新东莞的一股重要力量。行业协会整改、重新登记工作限期完成。全市共有50个行业协会需整改并重新登记,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原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的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经整改退出42人。执法监督工作得到有力加强。7月份,我们开展了专项执法查处工作,对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监督检查的130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在各大媒体刊登了公告。对在莞境外10多个非政府组织,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2、区划地名工作进展顺利。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稳步推进。年初以来,我们认真按照《东莞市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在市域国道、省道、县道入口设置市牌18块,并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了地名设标工作。地名日常管理严格正规。共审批同意了90宗建筑物的命名(更名),614条道路的命名(更名),审批“广场”命名1宗,并对705宗地名资料进行了归档。界线管理和谐稳定。我们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在市界管理方面,经调查核实向市政府提出了关于“交椅湾”养蚝保护区问题处理的初步意见,并完成了东莞—深圳市界五年一次的联检工作。在镇村界管理方面,完成了全市镇界签约管理协议书的签订,并报省民政厅备案。督促指导部分镇(街道)完成了村界签约管理协议书的签订。地名文化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经积极申报和评委会确定,近期,我市被民政部地名研究所认定为“千年古县”。 另外,《中国地名故事(广东省卷·东莞篇)》摄制工作进展顺利,受到省厅的充分肯定。
3、殡葬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清理整治占地毁林建坟现象。从4月底开始,我们联合国土、林业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坟工作“回头看”活动,组织市殡葬管理所以及各镇(街)社会事务办负责人对各镇(街)存在的毁林占地建坟、违规扩建旧坟或兴建新坟的现象进行清查,及时纠正虎门镇南面村1例违规修坟行为。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效果较好。在殡改宣传月期间,我们共出动巡回宣传车72辆,张贴标语17037多条,悬挂横联1292幅,印发宣传资料13220多份,出版宣传栏、墙报、黑板报190多期,电视宣传1760条,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殡改宣传教育氛围。组织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安全有序。通过制定清明期间祭扫应急预案,开展安全大检查,做好配套服务工作,强化服务管理,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的顺利进行。“殡仪服务优质年”活动进展顺利。进一步加强殡葬队伍的职业素质,制定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奖惩制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收费标准,积极推行绿色殡葬。截止10月31日,我市共火化遗体13338具,比去年同期增长了9%,全市火化率继续保持为100%。因殡仪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也明显提升,没有发生因服务不周而投诉的现象。
4、社会工作开始启动。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局组织专门力量,全力开展社会工作。成立专门机构。今年4月,市委市政府正式成立了东莞市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领导小组。同时,在市民政局设立东莞市社会工作办公室,并增加行政编制3名,作为我市社会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组织集中学习和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邀请知名教授作专题讲座,先后5次组织市社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社会工作知识培训,提高了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对社会工作的认识,同时增长了专业知识。开展调查研究。今年以来,我市先后组织党政代表团前往香港、深圳等地,学习借鉴外地开展社会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逐步明确了我市发展社会工作的思路。
此外,2008年我市婚姻登记、计划财务等业务工作各具特色,民政内部建设也进一步加强。到10月底,共办理婚姻登记业务5185宗,比去年同期增长20%。10个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5个优、5个良好。今年,共提任和调整了16名干部,进一步充实和加强了民政干部队伍。《东莞民政动态》编印46期,东莞市民政网共编发信息180多条,在传达政策、反馈情况和交流经验、树立典型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党、团、工会和纪检工作扎实有效。在“党心·真情”特殊党、团费捐缴活动中,民政局直属机关党委211名党员共捐缴特殊党费159442元,其中捐缴超1000元的党员107人。局机关工会捐款6170元。局机关团总支及直属各支部青年团员捐缴特殊团费9295元。在市机关运动会上,市民政局派出53名运动员参加8个大项比赛,并获得两个单项第一、一个单项第三,两个团体第四、一个团体第五。
总体来讲,2008年,我市民政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对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要求,特别对照争当民政工作排头兵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一是民政基础工作有待加强。为生活困难群众帮扶解困是民政工作主要任务之一。但目前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对生活困难群体的核查工作不够深、不够细,特别在测算低保和低保边缘户的数量上不精确,在救助工作中,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二是民政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完善纪检监察制度,加强物资采购、质量检测等环节上监管,加强对各直属单位资产的申报和管理,促进民政内部建设规范化和制度化。三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在我市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新的形势下,民政工作出现许多新的矛盾和问题。如何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下一步,我们要深入基层,加大调研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寻找解决办法。四是基层民政工作队伍素质有待增强。目前,民政工作领域不断拓宽,内涵不断丰富,基层民政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对民政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我市各镇(街)没有专门的民政工作机构,从事民政工作人员不稳定,专业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对这些问题,我们已有清醒的认识。下一步,要紧紧扭住这些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不放松,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二、明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09年,我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省民政工作会议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清新形势,把握新机遇,进一步解决思想,大胆创新,抓住重点,加快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明年的中心工作,突出三个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三大体系”,力争在“三项工作”上有新突破,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积极促进基层民主建设,着力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努力提高民政社会管理水平,全面推动民政工作创新发展,争当民政工作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
2009年,要突出三个工作重点:
(一)加强低保基础工作建设。要推进基层低保工作制度化建设。结合开展民政工作检查和调研活动,在广泛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市低保工作条例,对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资金发放、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实行程序化管理,促进低保工作规范化。要推进政务公开,村(居)委会对低保对象的审批前后都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镇(街),村(社区)要向群众宣传低保政策,公开低保申请条件、申请审批程序、低保对象的权利和义务、低保申请审批结果、动态管理情况等信息,方便群众参与和监督。准确统计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数量。通过建立较为科学的家庭收入计算方法,科学测算困难家庭收入,准确掌握救助对象的类别和数量,于2009年5月份前,完成对我市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等救助对象的测算、统计和上报,逐步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和自然增长补贴机制,实现低保救助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加强社区建设和社会管理。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强化和规范村级民主决策,不断提高村务公开的水平和质量;要探索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解决社区行政化的问题。以莞城、黄江等镇街的50个老社区开展试点工作,推行“政社分离”,建立社区工作站(或政务服务中心),使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要抓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资助50个社区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促进社区服务活动规范化、经常化开展。推动建立社区服务项目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采取项目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公共服务,给居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要抓好社区工作者培训工作。计划在东莞理工学院开设3期社区工作者培训班,每期50人,培训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公文写作等知识,提高基层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要加大力度推进特色示范社区和农村社区建设。要认真学习推广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和逢源街及我市北隅、麻二、东泰等社区的建设经验和做法,资助20个社区开展特色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创建不同类型的特色示范社区;资助84个扶贫社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改善社区办公环境和居民生活服务设施,全面推进“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确保2009年新创建50个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
(三)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职业制度。经过深入调研探索,在转化成果的基础上,我们已建立了社会工作专门办事机构,明确了推进社会工作的新思路。明年的社会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要抓制度完善。认真学习借鉴深穗经验,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一套有效指导我市社会工作开展的制度文件,为我市社会工作发展提供政策保障。要抓队伍培训。我们将在抓好社工岗前培训的同时,根据实际从事社会工作人员的角色差异,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级各类培训,提升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要抓社工试点。2009年,我们将在民政、教育、司法、卫生、残联、共青团、工会、妇联等领域和东城、南城、莞城、万江、石龙、虎门等镇街先行试点,市级部门大概配置100个社工岗位,购买100名社工服务。在抓试点的同时,加强工作总结,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市社工工作实际的社工岗位设置、社工薪酬标准、社工绩效评价体系。
2009年,进一步完善三大体系:
(一)着眼于社会公平,改善民生,进一步完善救灾救助体系。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继续抓好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慈善献爱心活动,推广“慈善超市”,进一步拓宽救助渠道,整合各类救助资源。继续推进救灾减灾工作。要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健全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体系,强化重大灾害抗灾救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根据市政府的批复,对我市扶贫仓库、救灾储备物资仓库进行改造和维修,并做好救灾物资的采购和储备工作;继续做好对口援建映秀镇的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救灾物资的募集和发放制度,认真吸取捐赠物资中的经验教训,加强对捐赠物资的管理。通过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制,严把救灾物资的“入口关”。通过严格检测,细致筛选,严把救灾物资的“出口关”。凡是捐赠给灾区的物资,一定要经检测部门的严格检查,坚决杜绝把有质量问题的物资发放给灾区群众的事件发生。
(二)着眼于国防安全,服务军队,进一步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围绕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奋斗目标,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全面落实各项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双拥工作要以开办 “东莞市双拥网”为契机,充分利用元旦、春节、 “八一”建军节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等节庆活动,积极营造双拥宣传氛围。7月份,市工商联(总商会)、市民营办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开展一次“送科技文化到军营”活动。培养和建立1到2个非公组织军民共建示范点,全年争取增加非公组织军民共建点10个,社区(村)军民共建点20个,有1到2个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双拥工作单位,培养和宣传军民共建先进典型。优抚工作要加快《东莞市拥军优属若干规定》等优抚法规配套建设,根据我市的实际,切实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标准和医疗保障待遇。清明节前,组织有关镇街的武装部长、烈属代表,前往广西宁明、那坡、靖西、凭祥等烈士陵园,开展凭吊对越自卫还击作战中牺牲的莞籍革命烈士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浓情系功臣、爱心解三难”为主题一系列为重点优抚对象解难活动,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安置工作要全面推进城乡安置一体化,进一步完善城镇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机制,健全军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机制,完成接收安置任务。继续在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上下功夫,积极为军休干部营造一个舒适、温馨的休养环境。继续加强军地协调,加快新军供站建设进度,尽快提升军供保障能力。
(三)着眼于社会稳定,服务民众,进一步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区划地名工作。对本市地名管理法规和工作规范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地名管理服务法规和工作规范与我市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同步实施。明年第二季度,组织一期《东莞市地名总体规划》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地名工作人才队伍素质。协调指导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寮步、石龙、长安、黄江、大朗等9个镇(街)完成地名分区规划编制任务,其它镇(街)在2010年完成。要建立健全地名变动定期递报制度,加快推进地名数据库建设。开展东深线变动后界线的测绘工作,加强平安和谐界线管理,落实责任制。加强地名档案正规化管理,抓好“千年古县”宣传工作,完成《中国地名故事(广东卷·东莞篇)》的拍摄制作。提高婚姻登记服务质量。双休日及节假日(春节除外)落实轮班制,实行“假期登记”。 建立中秋、国庆、“五一”、端午、圣诞、情人节、2009 年9月9日等节日婚姻登记应急预案,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殡葬事业改革。认真修订《东莞市殡葬管理办法》,加强清坟工作,杜绝新坟冒出来。稳步推进公益性骨灰楼建设,继续组织骨灰海葬活动。逐步完善馆内场所建设,加快业务办公楼的兴建、拜祭场、告别厅的改造和骨灰楼的智能化管理步伐。加强殡仪内部管理, 为市民提供了优质、高效、周到的殡仪服务。提高救助工作效率和质量。继续加强救助队伍建设和救助管理,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破解对流浪精神病人处理上的难题。
2009年,要在三项工作上有新突破:
(一)要在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上有新突破。继续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逐步形成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积极推行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和政府购买服务,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争取各级财政加大对福利事业发展的投入。进一步落实和提高老年人的福利待遇。编印《东莞老龄工作》手册,加强老龄工作宣传。加快发放敬老乘车卡进度,加强对使用乘车卡的管理,细化和完善充值、审核乘车记录等工作。举办市第四届老年文化艺术节,丰富我市老年人文体生活。完善落实我市社会救助优惠政策。要学习借鉴江门市的经验,进一步统筹社会资源,落实我市已出台对低保家庭的优惠政策,积极探讨社会福利体系改革的途径和办法。商同有关部门在全市开展一次福利企业政策法规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加强社区福利服务设施的建设。继续加大“星光老年之家”建设进度,到2009年“星光老年之家”覆盖全市所有社区。投资400多万元,为金菊福利院建4幢住房,进一步完善老年人生活设施。除市区和各镇(街)建设一些较大型、现代化的社区福利服务设施外,在村委会和居委会,也可建设一些投资少、效益大、小型、多样的社区福利服务设施,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
(二)要在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上有新突破。按照培育扶持、规范管理、发挥作用的基本思路,明年要在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方面取得新突破,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政府管理、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管理格局方面迈出新步伐,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培育有利社会和谐发展的社会组织。对行业协会,突出抓好重点产业、支柱产业、潜力产业的行业协会培育工作;对有利于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社区公益慈善社会组织,降低门槛,简化程序,放宽登记条件;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要重点发展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组织;对已建立的社会组织,要建立党的组织,配合社会工作建设,推行购买服务,强化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积极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机制试点工作。依据民政部下发的指导意见制定好本地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结合东莞实际,细化评估指标,制定评估实施细则和标准,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指导原则,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切实贯彻好《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和规范我省社会组织的意见 》,建议请市府办牵头,组织市政研室、财政、发改、民政、经贸等部门,在调研的基础上,草拟制订《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积极作用的实施办法》,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颁布实施,切实发挥我市行业协会、商会在经济双转型中的作用。
(三)要在提高民政工作队伍整体素质上有新突破。在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建设富强和谐新东莞新的形势下,民政工作领域不断拓宽,内涵不断丰富,基层民政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对民政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民政工作队伍建设,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狠抓思想建设、班子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使机关运转有章可循;完善人事、财务和纪检监察制度,使直属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管理规范有序。其次要加强思想教育。要将思想教育纳入每月一课的学习制度中,常抓不懈,通过学习和教育,使广大民政干部树立为民解忧的意识。将民政为民的理念融入各项工作,激励和鞭策他们真正做到对党充满忠诚,对人民充满感情,增强“上为政府解忧,下为百姓解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最后要坚持抓学习提高素质。努力在民政系统中营造学习的氛围,落实每月一课的学习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切实做到集中学习经常化、教育培训规范化,从根本上增强民政行政干部的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民政办事效率和行政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