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流浪人员救助指引
一、疫情期间东莞市救助管理站的救助标准是什么?
疫情防控期间,市救助管理站对于自愿求助且符合生活无着流浪乞讨救助条件的人员应收尽收、应救尽救,对其中有临时住宿需求的,可提供安排在独立区域隔离观察不少于14天的生活救助。对于发热、咳嗽、乏力等求助人员,以及过去14天内有疫情严重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接触史的求助人员,按要求报请疾控部门处置。
二、不是东莞户籍居民,也没有在东莞工作过,目前居无定所,怎么办?可以去哪里求助?
如果是非莞户籍人员,目前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特困供养,正在或将要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可以到东莞市救助管理站求助。
三、对求助提供返乡车票的怎么办?
疫情防控期间,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受助人员求助提供返乡车票,原则上需隔离观察满14天;对隔离期未满且强烈要求离站的,需做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无异常的,由求助人填写自行离站声明,再结合交通运输部门实际情况由市救助管理站为其提供返乡凭证。
四、对求助护送返乡的怎么办?
疫情防控期间,各地暂停特殊困难救助对象送返工作。对确有必要送返的,需对求助人进行体检,由医疗机构出具健康证明并向同级民政部门报备。暂停送返措施待卫生防疫部门解除疫情警报和防控措施后同步解除。
五、在东莞市救助管理站内,救助对象能得到的救助内容是什么?
1.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2.提供满足基本生活要求的住所;
3.对在救助管理机构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4.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5.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六、到东莞市救助管理站申请救助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提交个人身份信息;
2.符合条件的,由市救助管理站受理(申请人来窗口办理或拨打110公安报警电话让其协助来站 );
3.到站(接待);
4.安检登记;
5.市救助管理站为其提供救助服务;同时,受助人应遵守站内管理规定;
6.办理离站手续;
7.离站;
具体可咨询东莞市救助管理站,救助热线:0769-22678923,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松山湖大道同沙路段南侧。
七、因疫情不能返乡、务工不着、投亲不遇等原因而生活无着、具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人员,出现生活困难的情形怎么办?可以去哪里求助?
可前往各镇街(园区)提供的临时庇护点求助,具体可向各镇街(园区)疫情热线电话咨询。联系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