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1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的行政许可事项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2.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3.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公开的咨询电话无效或无人接听,接听但不能做到一次性告知,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4.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5.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6.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7.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8.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工作人员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或单位提供的;
9.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10.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11.行政许可事项不能实现“最多跑一次”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市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东莞市民政局单位2021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22830332(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来信地址:东莞市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民服务中心
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审批协调科
邮编:52309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澳门老虎机
2022年5月17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附件
东莞市民政局单位2021年度行政许可
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审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1.2021年市本级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情况。2021年,我局继续按要求做好对镇一级及以下的社会团体、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和社区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事项的委托下放工作。持续对各园区、镇(街道)公共服务办人员开展社会组织领域行政许可事项专题培训,安排专人跟进开展各园区、镇(街道)公共服务办人员对许可事项的受理工作,密切跟踪委托事权实施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同时,实行行政许可业务情况月报制度,加强业务复核工作,确保下放事项稳妥实施。
2.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实施情况。2021年度我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21项,已进行标准化编制,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安排专人进行维护,确保事项标准要素齐全、准确,及时对要素动态进行更新。2021年度地名命名、更名审核事项共完成了202宗审批,其中地名建筑物楼宇命名72宗、更名3宗;地名道路命名96宗、更名21宗、起止点变更10宗。地名建筑物楼宇命名、更名实现全程网上办理,网上办结率100%。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审批和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等暂无接收到申请。
3.2021年市本级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落实情况。2021年,我局继续严格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22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东府〔2017〕26号)要求,委托符合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基金会注销清算报告审计”“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社会团体注销清算报告审计”“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清算报告审计”等6个审批事项开展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清算审计并出具报告,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财政预算编制和管理,进一步减轻申请人负担。2021年,我局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538家社会组织进行审计(包括:日常财务审计、离任审计、注销审计等)。
(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
4.事项办理情况。我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21项,均可在网上办理。所有事项已进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流程进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5项,分别为“公开出版的全市性地名图、地名图册、地名图集审核”“建设骨灰堂审批”“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审批”,占比23.8%。进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但未实现全流程进驻的事项数为16项,占比76.2%。现有16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占比76%,分别为“公开出版的全市性地名图、地名图册、地名图集审核”“建设骨灰堂审批”“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审批” “慈善组织的认定”“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查审批”“基金会变更登记”“基金会设立登记”“基金会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销登记”“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5.事项办结情况。2021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量为1194项(其中地名命名、更名75项,社会团体417项,民办非企业单位684项,基金会15项,慈善组织认定3项,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查审批0项),受理量为1051项(其中地名命名、更名75项,社会团体398项,民办非企业单位563项,基金会12项,慈善组织认定3项,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查审批0项),办结量为1051项,办结率为100%,网上办结率100%,超期办结数和超期办结率均为0,不予受理事项数为143项,均为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予以退回。
6.公开公示情况。我局21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均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示公开,每项事项的办事指南均包括实施主体、实施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期限、收费标准、咨询投诉方式等内容以及相关申请表格。同时,还定期在我局官网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东莞)公开公示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以供广大群众、社会组织查阅和监督。社会组织所有业务在办结后20个工作日内会在东莞社会组织网及市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上向社会公布。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7.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情况。出台了《东莞市关于新时代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等5份内部制度,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保驾护航。同时,抓大党建网群构建,组建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9大行业党委协同,33个园区、镇(街道)“两新”党委、80个阳光雨党群服务中心共同参与的“1+9+33+80”社会组织大党建网群,全面落实“两覆盖”“双同步”。
8.开展监管情况。严格加强社会组织年报监管,将年报不及时、投诉较多、活动异常或严重失信的279家社会组织纳入异常名录;落实社会组织以评促建,出台《东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办法》,培育3A级以上社会组织147家,发放5A、4A级社会组织奖励金46万元;抓好社会组织财务审计,抽取121家社会组织进行财务审计,联合市民宗局、市文广旅体局等单位开展专项财务检查;加强对社会组织论坛会议、评比表彰的监督指导,约谈6家商协会;加强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广泛发动镇街公共服务办、网格员、社区社会组织等挖掘打非线索120条,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8家;加强“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梳理293家清理名单,完成首批65家“僵尸型”社会组织执法工作;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夯实民政领域监管力度,我局根据《东莞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办法》《澳门老虎机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市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地名管理、公墓等开展抽查监督工作。共抽取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54家社会组织,以及51家地名使用企业、2家公墓。同时,按照市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联席会议精神,与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联合抽查了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博物馆)、与民宗局联合抽查了2家社会团体(宗教类)。与住建、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抽查5家养老机构。
9.创新监管方式情况。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将“担任慈善信托受托人的信托公司金融许可证”和“担任慈善信托受托人的慈善组织法人登记证书”2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办理程序,提高群众办理效率。另一方面,探索利用网络、通讯等信息手段,提供证照到期提醒、检查前提示等服务;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方式,加强非现场监督执法,提高执法效能;积极采取建议、辅导、提醒、规劝、示范、公示以及其他非强制性行政管理方式实施柔性执法,引导相对人自觉依法办事,促进行政法律关系双方的和谐和社会稳定,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今年我局通过教育、规劝等柔性执法直接劝退不合规养老机构1家,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多家,取得了良好的执法效果。
(四)创新和优化服务情况
10.提高服务质量情况。我局严格履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预约办理制等优化服务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提高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对事项申办、受理环节的监督监控,建立投诉受理制度,确保服务过程可考核、有追踪、受监督。
11.优化办理流程情况。优化服务流程,绘制并公开服务事项窗口办理和网上办理的流程图,并按要求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供“网上办”、邮政快递等多种服务方式,实现整个行政审批过程“最多跑一次”。
12.精简办事材料情况。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全面梳理办事材料情况,探索利用电子证照、“告知+承诺”办理模式、各类政务服务数据资源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精简办事材料。比如地名命名、更名类行政许可事项,免收取纸质申请资料;社会组织类行政许可事项,从2017年开始取消无违法犯罪证明,以个人无犯罪声明替代。
13.缩短办事时限情况。2021年,根据数字政府考核政务服务指标常态监测工作要求,我局再次对21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优化,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实现0跑动、即时办、1天办结,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积极推动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两减一即”,加大政务服务事项在减时间、减跑动、即来即办方面的提升,将社会组织的许可事项从20天压减为8天,地名业务的许可事项从20天压减为5天,对殡葬工程建设的许可业务采用不见面审批、社会组织和地名的许可业务均采用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大大方便了群众申办业务。涉及事项为“慈善组织的认定”“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查审批”“地名销名审核”“市管权限的地名更名审核、审批”“市管权限的地名命名审核、审批”“以国名、省名等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建筑物、住宅区的更名核准”“以国名、省名等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建筑物、住宅区的命名核准”“公开出版的全市性地名图、地名图册、地名图集审核”“基金会变更登记”“基金会设立登记”“基金会注销登记”“建设骨灰堂审批”“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审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销登记”“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二、取得成效
14.实施效果。2021年,我局加大行政许可事项在“减时间、减跑动、即来即办”方面的提升,根据数字政府考核政务服务指标常态监测工作要求,再次对21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优化,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实现“0跑动、即时办、1天办结”不断提升我市地名管理、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规范管理我市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15.服务对象对事项办理的满意程度和咨询、投诉举报办理情况。服务对象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满意度较高,一方面,2021年度我局只接到1宗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情况的投诉,是由于地名业务审批系统升级导致群众网上申报出现技术性问题,已第一时间协助群众解决问题。另一方面,通过抽查行政许可卷宗材料,没有发现违规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情况。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通过积极努力,我局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行政审批数据汇集和信息共享机制还不够完善;执法人员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仍存在执法经验不足,行政执法程序和技巧掌握不够到位等问题;分类分级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上级部门未出台相应指导文件,导致地市工作难以推进。同时,地名与社会组织的信用评价体系与风险评价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将民政领域监管事项进行分类分级监管还有待进一步探索。
四、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及有关意见
一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审批系统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二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建设力量强、业务精的审批队伍,大力提高审批能力。三是强化和规范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统筹开展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地名管理、公墓等民政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四是大力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并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推进执法两平台在执法中的运用,积极推进并出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与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