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为非户籍常住人口提供方便及时的婚姻登记服务,自2023年3月1日起,长安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启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开始为持长安镇有效居住证的非莞籍群众提供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服务。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