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婚俗改革宣传,营造良好的移风易俗社会氛围,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活动目标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东莞本地婚俗文化,传承东莞本地传统婚俗文化蕴含的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在全市倡导婚事新办简办的文明新风和注重家庭家风家教建设的婚姻家庭理念。通过宣传,增强我市婚俗改革的影响力,引导群众争做文明婚俗新风的倡导者、践行者,自觉抵制攀比铺张等不良习俗,促进婚姻和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二、活动主题
倡树文明婚俗共绘幸福画卷
三、活动方式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婚俗改革宣传作品征集活动,评选优秀作品用于全市婚俗改革宣传。作品形式包括文章作品(体裁不限,可以是散文、故事等)、摄影作品、短视频作品。内容紧紧围绕婚俗改革宣传,突出婚姻家庭辅导、婚俗礼仪、婚俗文化、家庭家风家教等内容。
四、作品征集对象
全市市民群众。
五、活动时间和安排
本次活动时间为2023年4-9月:
(一)截稿时间为8月15日。
(二)评选时间:8月31日前完成优秀作品评选。
(三)评选结果发布时间:2023年9月发布评选结果,并对优秀作品进行展示。
六、活动要求
(一)每件作品需提供作者资料(姓名、所属单位或镇街、联系电话)。
(二)采用电子投稿方式。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来稿邮件请标明“2023年婚俗改革宣传作品征集”字样。联系人: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利筠音;联系电话:22832532。
附件:报送作品要求
附件
报送作品要求
一、总体要求
(一)素材题材突出婚姻家庭辅导、婚俗礼仪、婚俗文化、家庭家风家教范围,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健康向上,有净化社会风气、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的正能量。
(二)参赛者为参赛作品原创人,拥有参赛作品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知识产权,并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参赛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性作品,必须有事实依据,如发生任何有关版权、著作权、肖像权方面纠纷,均由参赛者个人承担。
(三)参赛者愿意将参赛作品提供给主办单位,用于婚俗改革等非营利性公益宣传。
(四)参赛者提交作品时,应同时提供参赛者姓名、所属单位或镇街、联系电话等资料。
(五)投稿参赛,均视为参赛者同意上述条款,其他未尽事宜由主办方负责解释。
(六)投稿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投稿作品采取电子投稿方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
二、具体要求
(一)文章作品
1.语言流畅,人物正面,内容应以真人真实为基础,涉及的人名须为化名。
2.文稿书写顺序为:标题、作者姓名、作者单位全称、正文、参考文献。
3.文稿保存为word格式,篇幅不超过2000字。
(二)摄影作品
1.摄影作品为JPG格式,应配备200字以内简要文字说明,介绍拍摄时间、地点,画面所承载的文化内涵。
2.摄影作品场景真实、形象生动、情感真实,单幅、组照不限,组照限制每组不超过8幅作品。
3.后期制作中,只可对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并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
(三)短视频作品
1.短视频作品用横屏方式拍摄或制作,在开头出现片名,在片尾出现创作者名字。
2.有对话或独白时需配字幕,字幕须行文规范,无错别字。
3.画面要求色彩平衡自然,无模糊或抖动现象。
4.声音音质清晰,无明显噪音,播放流畅、稳定。
5.时长控制在1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1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