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工作,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我局于2018年7月2日,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背景
一是推进我市社会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据统计,我市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30.4万,约占全市户籍人口15.1%,人口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开放和养老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正在发生转变,老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颐养天年已经得到社会的认可。目前,我市养老服务机构存在发展层次低、不均衡的情况,特别是公办养老机构设施陈旧,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缓慢,与我市老年人对机构养老护理的需求不相适应。面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我们必须要正视和考虑现实需求,大力发展养老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的重要举措。自国务院2000年发布《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以来,民办养老机构的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政府和社会分担了不少养老服务方面的担子,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政府投入不足、养老床位不够的问题。但从我市情况来看,近几年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刚刚起步,全市登记在册的只有6家,床位共 1408张,大部分机构规模较小、配套设施不完善。整体来看我市民办养老机构面临发展动力不足、服务力量短缺、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社会福利机构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财力,仅仅依靠政府的财政投入远远不够,迫切需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福利机构,不仅有利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同时也可以解决政府在建设社会福利机构资金不足的问题。
三是推动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发展的重要保证。 我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情况虽然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影响和制约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的问题。养老服务机构普遍存在规模小、档次低的问题,对照国家对养老机构硬件条件的要求,目前尚无高档的养老服务设施。护理型养老机构严重不足。养老机构建成后的运行管理指导上,还缺乏行业标准和规范,存在重建轻管的问题,开展服务的状况并不理想。因此,我市需要通过完善现有政策,在床位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方面及早出台具体可行的办法,大力推动我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并规范其服务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巩固和壮大我市的养老服务事业。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三十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部分。一是确定了制定《办法》的目的。二是明确了适用范围。三是明确了部门职责。各级民政部门是资助养老机构的主管部门,负责资助养老机构的核查、拨付、监管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将资助养老机构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
(二)床位建设补助。一是明确了床位建设补助的范围,包括新建和改扩建所产生的新增床位。新增床位不含养老机构因更名、转接、移交等原因所引起的床位变化。二是明确了资助标准。对因新建或改扩建而产生的新床位,按每张床位补贴1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属于医养结合的机构,在上述补贴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0%。三是明确了支付方式。床位建设补贴发放分三年支付,第一年支付40%,第二、三年各支付30%。本办法实施前已获得新增床位资助且资助未满5年的,在《办法》实施之后,按照原资助标准,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补齐结清。四是明确了养老机构申请新增床位补贴必须符合的五个条件和养老机构申请新增床位补助时应当提交的材料。五是明确了新增床位补助金的使用范围,包括用于房屋的新建、改扩建及维修、设施设备的购置及其他有益于改善入住对象生活质量的项目。
(三)运营补贴。一是扩大了补贴范围。《办法》明确,除了对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的老人给予运营补贴外,对在东莞领取养老金的非莞籍的入住老人也给予相同的补贴。二是明确了补贴标准。《办法》明确,老年人一次性入住期限不低于15天的(因住院中断的时间不计入入住机构时间),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运营补贴按每季度发放,由养老机构向报市民政局审批,审批后直接发给养老机构。
(四)等级评定补贴。《办法》明确根据《广东省养老机构质量评价技术规范》,按规定评定为三星级以上等级,且在评定有效期内的养老机构,均可享受等级评定一次性补贴。五星级养老机构按照1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四星级养老机构按照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三星级养老机构按照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评定为国家级养老机构的,在上述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进行补贴。
(五)资助审核和资金拨付。《办法》明确床位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级评定补贴资金均由市、镇(街道)两级财政按照一类镇街5:5、二类镇街6:4、三类镇街7:3、四类镇街8:2分担。其中,运营补贴由服务对象户籍所在地财政与市财政按比例分担。镇街负担部分经费由市财政先行垫付,年底再从各镇街财政分成中减扣。
(六)监督管理。一是淡化行政管理色彩,提出了行政指导和服务、联合监管、综合评估等。二是加强管理,通过信息服务管理、政策引导管理、行业自律管理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是重申了有关惩戒措施,同时建立信用管理机制。
(七)有效期。考虑到养老服务涉及面广,发展变化快,《办法》确定有效期为5年,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期限届满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修订。
三、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办法》具体事项由澳门老虎机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69 - 22832553。